见《杭州药用植物志》。为灵芝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①火指肝火,与木火刑金同义。见该条。②火指心火或火热之邪,心火炽盛可耗伤肺阴,引起喘咳痰血;热邪炽盛,热郁于肺或痰热阻肺,可出现高热,呼吸急促,鼻翼煽动,甚或咳血、咯血等症。
【介绍】:见颜直之条。
病名。《素问·生气通天论》有:“汗出见湿,乃生痤疿”的论述。指生于股臀间的疮疡。《外科正宗》卷四:“密如撒粟,尖如芒刺,痒痛非常,浑身草刺。”由脾经湿热,湿毒郁久而成;或因久坐卑湿之地,或坐烈日石上酿
病名。《医门补要》卷中:“忧闷伤肝,致帝丁两旁凸起紫筋数条,束紧咽喉,似物撑塞,吐不出,咽不下,名为上格……内投平肝散。”参关格条。
法医学著作。简称《洗冤录》又称《宋提刑洗冤集录》。宋·宋慈撰。刊于1247年。原书10余卷。明代以后只有4卷本流传,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。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,比较系统地反映和总结
证名。指饮食后随即汗出,甚至汗下如雨。多因正虚胃热所致。《证治汇补·汗病章》:“饮食汗者,因正气空虚,反为饮食慓悍之气所胜,故食入汗出。”治宜安胃汤、二甘汤等方。
见退思庐医书四种合刻本条。
见王氏医案条。
病证名。《活幼心书》:“先泻而后吐者,乃脾胃虚冷,其候先泻白水,或白冻,吐亦不多,口气缓而神色慢,额前有汗,六脉沉濡,此为冷也。”治宜温中,用理中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