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从卫分逆传心包,或入营分而卫分证仍在。临床表现既有发热、夜热甚、神志昏蒙、舌质红绛等营分证,又有恶寒、咳嗽、舌苔薄白等卫分证。治宜清营结合透解表邪。
①指邪气亢盛的病证。《灵枢·刺节真邪》:“凡刺大邪,日以小,泄夺其有余。”②指风邪。风为阳邪,其性轻扬、漫散,故名。《金匮要略·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并治》:“大邪中表,小邪中里。”
见《针灸学简编》(第二版)。即夹脊穴。见该条。
病名。产后重证之一。指在产前、产时或产后细菌侵入生殖器官引起全身或局部的炎症反应。症见高热,恶寒,战慄,恶露多或有臭味成脓样等,多属产后发热,恶露不绝,热入血室等范畴。症状轻者宜清热解毒,逐瘀生新,用
病症名。即因外来暴力致使筋错离原位。见《医宗金鉴》卷八十七。即伤筋。详该条。
又称舟楫之药。某药在一个方中引导他药治上焦病证,有如船之载物上浮,故称。如桔梗、升麻之类,能引药上行达于高处。
证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谓视正直之物呈歪斜状。《审视瑶函》:“此症谓物之正者,而反视为歪斜也。乃内之阴阳偏胜,神光欲散之候,……久而失治,内障成矣。”亦有视斜反为正者,又称视斜反正。参见目妄见、视
书名。2卷。明·秦昌遇约撰于十七世纪中期。作者鉴于幼科诸书中的论治,或偏寒,或偏热,或喜补,或喜泻,遂取各家之长,以“折衷”为书名。书中对小儿杂病的证治立论凡五十余篇,每病首载七言歌及脉法,其次节引《
指调理安定脾胃气机的治法。分和胃、调和肝胃等法。详各条。
元代医官职称,系官医提举司之副职官员,始设于1288年(至元二十五年),官阶为从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