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证名。出《诸病源候论》卷四十七。指小儿嗜食,食已不知饱足,又不生肌肉,其但腹大。多因脾胃运化失常而成。治宜调理脾胃,益气利气,用香砂六君子汤。
舌边红,中央有黑干苔通尖之象。为脏腑实热之候,尤以心肺脾胃为甚,急用清热泻下,以解里热(见《伤寒舌鉴》)。
护理原则。指对某些病人禁止移动。如对中风、中气、中寒、暴厥、坠跌伤的病人抢救时严禁任意移动。
出《本草经集注》。为小蓟之别名,详该条。
又名刺痧法。主治实热痧毒深入血肉中,有青筋、紫筋现于肘弯、腿弯者。用消毒三棱针于曲池、委中直刺或斜刺,放出紫黑血,使痧毒有所泄,然后根据痧症用药。若未现痧筋者,可用手蘸水拍之即现。余如手足十指尖或指背
即妊娠。详该条。
①火指肝火,与木火刑金同义。见该条。②火指心火或火热之邪,心火炽盛可耗伤肺阴,引起喘咳痰血;热邪炽盛,热郁于肺或痰热阻肺,可出现高热,呼吸急促,鼻翼煽动,甚或咳血、咯血等症。
证名。出《灵枢·刺节真邪》。指肌肉干枯萎缩。多由外邪乘虚内侵,气血衰少,肌肉失于濡养所致。本证可见于虚劳、偏枯、痿、痹等。参见各条。
【生卒】:十七世纪中叶【介绍】:清代医家。字念庭。栢乡(河北赵县)人。幼读儒书,通天文历算,兼通医术,钻研张仲景之学,撰有《伤寒论本义》(1721年)、《金匮要略本义》(1720年刊行)等书,对仲景之
形色不相称的证象。《灵枢·阴阳二十五人》把人按五行分为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形。所属五色即青、赤、黄、白、黑。如木形人色见黄,为木胜土;火形人色见白为火胜金,称为形胜色。这种附会的说法,有待进一步研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