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《圣济总录》卷一百五十一方。①乌贼骨(去甲)、羚羊角、龟甲(醋炙)、茯神(去木)、炙卷柏、炙鹿角胶、煨诃子皮、炙地榆、当归、熟地黄各一两。为末,炼蜜为丸,梧桐子大,每服二十丸,温酒或大枣煎汤送下。治
杨梅疮早期特征之一。由交媾不洁,染毒而发。多见于冠状沟、包皮内面、宫颈和大阴唇等处。通常单发,初起为浸润性丘疹,焮肿光亮,逐渐增大。破后溃烂,腥而无脓,周围略隆起,中心凹陷,硬如软骨。一般无痒痛等自觉
病证名。见《医学纲目》。指分娩后,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发热。常见的有外感、血虚、血瘀、食滞、感染邪毒等。外感多因气血骤虚,卫外不固,外邪乘虚袭入,症见恶寒发热,头痛,肢体疼痛,无汗或咳嗽流涕,治宜养血祛风
书名。见《隋书·经籍志》。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作《曹氏黄帝十二经明堂偃侧人图》。12卷。曹氏即曹翕,三国末、晋初时人。
即寸口。《灵枢·终始》:“持其脉口,人迎,以知阴阳有余不足,平与不平,……。”详寸口条。
①即舌根。见《灵枢·经脉》等篇。因多数经脉皆络于此,故与经络脏腑关系十分密切。如足太阴脾经连舌本,散舌下;足少阴之脉挟舌本;手少阴之别系舌本;足厥阴之脉络于舌本。参见舌条。②指舌体。《灵枢·热病》有“
出《本草纲目》。即交肠,见该条。
书名。明·异远真人撰。1卷。撰年不详。原系抄本,经清·孙应科重加校订,刊于1836年。书中根据身体部位分为全身、头面、身中、脊背、腿足、金疮及通行七门,分别记载不同部位损伤的治法及某些手术整复治法。建
病证名。见《本草纲目》。小儿初生目闭不开,多系胎有伏热,热蒸于脾所致。《幼幼集成》:“小儿初生目闭,此胎热也。”眼胞属脾,脾之脉络为热所壅,故眼胞赤肿,不能睁开。热重者并有面红唇燥。治宜清热泻脾,用生
见《浙江民间常用草药》。为腐婢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