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胆气,详该条。
见《中国药用植物图鉴》。为刺五加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泉州本草》。为猪鬃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古代医学分科之一。系以迷信方法治病。参见祝由、十三科各条。
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集九方。麻黄(不去根节)、杏仁(不去皮尖)、荆芥(不去梗)、桔梗(蜜拌炒)各五钱,甘草二钱半。为粗末,每服二钱,水煎,不拘时服。治感受风湿,及形寒饮冷,痰嗽咳逆连声者。
法医学著作。简称《洗冤录》又称《宋提刑洗冤集录》。宋·宋慈撰。刊于1247年。原书10余卷。明代以后只有4卷本流传,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。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,比较系统地反映和总结
【介绍】:见丁瓒条。
见《江西草药》。为腐婢之别名,详该条。
①即前臂。又称下膊。指肘以下,腕以上的部分。《灵枢·经脉》:“心手少阴之脉……下肘内,循臂内后廉。”②上肢由肩至腕部分。即上臂和前臂的合称。《类经图翼》:“肘之上下皆名臂。”
病名。指痔因情绪刺激,起居不慎等因素而发者。《外科大成》卷二:“……遇劳苦气怒酒色则发,发则肿胀、形若核桃,坚硬如石,俟气消毒散则平复如初、惟戒气怒,不须医治。”常见于单纯肛漏并发感染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