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官之一。即眼。为视觉器官。眼的生理功能与全身脏腑经络均有关系。《灵枢·大惑》:“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,精之窠为眼。”《灵枢·邪气脏腑病形》:“十二经脉,三百六十五络,其血皆上于面而走空窍
《六译馆丛书》的一部分。廖平撰辑。刊于1913~1923年。作者辑录和收集了多种古典或古佚医籍,并对其中的不少著作内容进行了考释、整理和评注。包括《黄帝内经明堂》、《黄帝内经太素诊皮篇补证》、《杨氏太
病证名。出《普济方》卷三百八十二。为牙龈红肿,化脓焮痛,绵绵不断,久而不愈,或时发时愈的证候。治宜清热解毒。先服银翘马勃散(《温病条辨》:银花、连翘、马勃、牛子、射干),继服甘露饮。外用锡类散涂患处。
八利之一。实指痢疾。《小儿卫生总微论方》:“……滞利,谓便下脓血相杂也。”治疗参见小儿痢疾条。
即上眼睑。见胞睑条。
病证名。指阳明病出现痉症者。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:“若头低视下,手足牵引,肘膝相搆,阳明痉也。”《类证治裁·痉症》:“属里者,痉病,胸满口噤,卧不著席,脚挛急,必齿,属阳明,若便鞭,可与大承气汤。”参见
即救急十滴水,见该条。
见《分类草药性》。为铜锤玉带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痧证之。指痧症水泻不止者。《痧症全书》卷中:“泻痧,水泻不计遍数,不可下,又不可止涩,惟分理阴阳,用五苓散去桂,白术换苍术,加车前、木通之类。若由慢痧变来,但宜治痧,则泻自止。”
即火针。《素问·调经论》:“病在骨,焠针、药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