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齐民要术》。为丁香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幼科释谜》。证见骨蒸劳热,咳嗽潮热,往来寒热,口干便燥等。宜逍遥散,舒肝养血以润燥。
见《广勤轩遗稿》。即外眦。详该条。
见《广西中草药》。为黑面神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【介绍】:见葛哲条。
病证名。《活法机要·吐证》:“中焦吐者,皆从于积。有阴有阳。食与气相假为积而痛,其脉浮而匿。其证或先痛而后吐,或先吐而后痛。”治宜消积导滞,可用紫沉丸,或用木香槟榔等分为末调服。
见《寿世保元》卷九。即洪宝丹,见该条。
宋代医官职称。隶属翰林医官院,其职位在大夫之下,官阶从七品,系以原军器库之副使改任本职。参见翰林医官院条。
见《福建民间草药》。为白毛藤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卫,指卫气。卫气与营气均源于水谷精微,其浓浊部分化生为卫气,其清稀部分则化生为营气。《灵枢·营卫生会》:“人受气于谷,谷入于胃,以传于肺,五脏六腑,皆以受气,其清者为营,浊者为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