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骨骼部位名。亦称锐骨。指手腕背部小指一侧的骨性隆起,今称尺骨茎突。《针灸甲乙经》:“神门者,……在掌后兑骨之端陷者中。”②经穴别名。所指有二:①出《针灸甲乙经》。即颧髎。见该条。②《难经·六十六难》
出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。又称吐酸。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《外科正宗》卷四:“口破者,有虚火、实火之分;色淡、色红之别。虚火者,色淡而白斑细点,甚者显露龟纹,脉虚不渴;此因思烦太甚,多醒少睡,虚火动而发之,四物汤加黄柏、知母、丹皮、肉桂以为引导……。
指灸治。《左传》成公十年:“疾不可为也。……攻之不可,达之不及。”
出《食疗本草》。为莱菔之别名,详该条。
配穴方法之一。指手、足同名称经脉所属穴位上下配合使用。如《百症赋》:“热病汗不出,大都更接于经渠。”是手、足太阴经相配;“倦言嗜卧,往通里、大钟而明。”为手、足少阴经同用等。
宋代医官职称。官阶从六品。参见翰林医官院条。
用药法则。指补益或治疗下部病证的方药,原则上宜使用气味厚而效果快的急剂。如肾阳不足,阳痿精滑之症,用附子、肉桂等峻补肾阳。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:“补下治下,制以急。急则气味厚,……适其至所,此之谓也。
经外奇穴名。《肘后备急方》:“葛氏治卒腰痛诸方,不得俛仰方,正立倚小竹,度其人足下至脐,断竹,及以度后,当脊中,灸竹上头处,随年壮。”近代《中国针灸学》列作奇穴,名竹杖。即位于后正中线上,当与脐相对之
新生儿保健法。出《千金要方》。《医宗金鉴》卷五十:“拭口,婴儿初生,须用软棉裹指,拭净口中不洁。继以燕脂蘸茶清,擦口舌齿颊之间,则不使一切口病生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