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变蒸,详该条。
十二经别之一。原称足阳明之正。《灵枢·经别》:“足阳明之正,上至髀,入于腹里,属胃,散之脾,上通于心,上循咽出于口,上頞,还系目系,合于阳明也。”从足阳明胃经分出,经大腿前面进入腹腔,属于胃,分布于脾
指分布在胞宫上的脉络。出《素问·评热病论》:“月事不来者胞脉闭也,胞脉者属心而络于胞中。”其中包括冲、任二脉联属胞宫的部分,以维系并营养胞宫完成月经生理及孕育功能。
病证名。即蛔虫病儿感染痧毒而致泻蛔之证。小儿素患蛔虫病,因痧毒入胃,胃必热胀,热胀之极,蛔不能存,下入大肠,由大便排出。治以放痧为主,用消毒三棱针刺臂弯、腿弯痧筋,放出紫黑毒血(《痧胀玉衡》)。
宋代医官职称。隶属翰林医官院,始置于政和年间,官阶从六品,系以原军器库使之官职改称者。参见翰林医官院条。
《世医得效方》卷十九方。绿矾(炒熟)半两,芦荟一钱半,麝香一字。为细末,以绢盛药,纳指于袋内,线扎定。治甲疽疮。
经穴名,代号LI6。出《灵枢·经脉》。属手阳明大肠经。手阳明之络穴。位于前臂背面桡侧,阳溪穴与曲池穴连线上,距阳溪穴3寸处;或以两手虎口交叉,当中指尽处是穴。其桡侧布有前臂外侧皮神经和桡神经浅支,尺侧
见《广西中兽医药用植物》。为蕨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妇科易知》。即滑胎。详该条。
见《南宁市药物志》。为救必应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