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祝从龙
祝从龙,宋遗民。
- 詹同
徽州府婺源人,初名书,字同文。元末以茂才异等举,除郴州学正。陈友谅用为翰林学士承旨。朱元璋下武昌,召为国子博士,赐名同。官至吏部尚书兼学士承旨,与宋濂等修《日历》,为总裁官。书成,致仕。卒谥文敏。有《天衢吟啸集》、《海岳涓埃集》。
- 朱翊钧
朱翊钧(1563年—1620年),即明神宗,明朝第十三位皇帝,明穆宗朱载垕第三子,生母孝定太后李氏。隆庆二年(1568)三月十一日被立为皇太子,正位东宫。隆庆六年(1572年),明穆宗驾崩,10岁的朱翊钧即位,年号万历,在位48年,是明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。万历四十八年(1620年)七月二十一日,明神宗崩,终年56岁,庙号神宗,谥号范天合道哲肃敦简光文章武安仁止孝显皇帝,葬十三陵之定陵。死后由长子朱常洛继位。
- 斌良
斌良(1771-1847)字吉甫,又字笠耕、备卿,号梅舫、雪渔,晚号随葊,瓜尔佳氏,满族。初以荫生捐主事。嘉庆十年(1805)五月,补太仆寺主事。十月,升员外郎,充高宗皇帝实录纂修官。十一年,任盛京兵部员外郎。十二年,补任户部员外郎。十六年,升任郎中。十八年,升太仆寺卿。二十二年,升政通使。二十三年,升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。后调任盛京刑部。
- 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- 张祐
(1483—1533)广东南海人,字天祐,号可兰。幼好学能文。弘治中袭世职为广州卫指挥使,正德中擢副总兵,镇守广西,进署都督佥事,督沈希仪等镇压瑶、壮各族起事。善驭军,能与下同甘苦。性好书,每载以随,军暇常延儒生讲论。
- 蔡邕
蔡邕(公元133年-公元192年),字伯喈,陈留圉(今河南省开封市陈留镇)人,东汉文学家、书法家。权臣董卓当政时拜左中郎将,故后人也称他“蔡中郎”。后汉三国时期著名才女·蔡琰(蔡文姬)之父。
- 阎尔梅
阎尔梅(1603—1679)明末诗文家,字用卿,号古古,因生而耳长大,白过于面,又号白耷山人、蹈东和尚,汉族,江苏沛县人。明崇祯三年举人,为复社巨子。甲申、乙酉间,为史可法画策,史不能用。乃散财结客,奔走国事。清初剃发号蹈东和尚。诗有奇气,声调沉雄。有《白耷山人集》。阎尔梅逝后,子孙私上谥号''文节''。其身为日月堂八世。
- 孙氏
生卒年不详。进士孟昌期妻。乐安(今山东博兴)人,一云乐昌(今属广东)人。孙氏善诗,常代其夫作诗。后以为才思非妇人之事,遂焚其诗集,自是专以理家为事。事迹散见《北梦琐言》卷六、《太平广记》卷二七一。《全唐诗》存诗3首。
- 张天赋
张天赋(一四八八—一五五五),字汝德,号叶冈,别号爱梅道人。兴宁人。少负才名,从湛甘泉游,闻性命之学。明世宗嘉靖十一年(一五三二)贡生,为县令祝枝山所赏识。尝讲学于崇正书院,凡三修县志,并与修《广东通志》及《武宗实录》。由拔贡任浏阳丞,署县事。以病乞归。年六十七。有《叶冈诗集》四卷。清咸丰《兴宁县志》卷九有传。张天赋诗,以明嘉靖刊本《叶冈诗集》为底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