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证治准绳》。
八卷。元萧(1241-1318)撰。字维斗。奉元(今属陕西)人。累官集贤学士,国子祭酒。《元史》本传称其:“制行甚高,真履实践。其教人必自小学始。为文辞立意精深,言近指远。”卒后诗文多佚。顺帝至正四年
三卷。宋窦材(生卒年不详)撰。窦材,真定(今河北省正定县)人,一说山阴(今浙江省绍兴市)人,曾官武翼郎。此书托名扁鹊所传。作者认为草木之药,仅可治小病,故张仲景以下方剂皆不足恃。而灸法才能治大病。用药
二十八卷首一卷,清易绍德、王永贞修,封祝唐、黄玉年纂。易绍德,字筱川,湖北汉阳人,监生,光绪十九年(1893)任容县知县,二十二年(1896)卒于任所。王永贞,字固亭,陕西城固县人,举人,光绪二十三年
十五卷。清黄元御(详见《周易悬象》)撰。黄氏在学术上推崇岐伯、黄帝、秦越人和张仲景,称他们为“四圣”,主张“理必《内经》,法必仲景,药必《本经》”。对《伤寒论》颇有研究,受方有执、喻昌影响,认为王叔和
二卷。唐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》撰于唐贞观八年(634),二十一年(647)重修。撰述此书的目的在于,用以结示僧众和合作事之规范。共有十篇,一是集法缘成篇,二
一卷。清卿彬(生卒年事迹不详)撰。卿彬,字雅林,灌阳(今广西灌阳)人。《楚辞书目五种》列于楚辞图谱类,当为有关《楚辞》的图画。
五卷。《外集》一卷。明孙玺撰。孙玺字朝信,又廷信。平湖(浙江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正德年间进士。官至山西按察司佥事。此集乃其子刑部尚书植所编,玺先世居松江之华亭,南有九峰,东有盛溪,自号为峰溪道人,并以名
十卷。清魏裔介(1616-1686)撰。魏裔介字石生,号贞庵,一号昆林,直隶柏乡(今唐山一带)人。顺治三年(1646)进士,由庶吉士授工部给事中、吏部尚书、保和殿大学士、太子太保。自入谏垣,前后上百余
八卷。明毕自严(1569-1638)撰。毕自严,字景会,淄川(今山东淄博)人。万历二十年(1592年)进士,授松江推官,累迁至太仆卿,后改右佥都御史,官至户部尚书、进太子太保,致仕,卒。著有《石隐园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