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程朱格物法
一卷。清代王澍(1668-1743)撰。作者针对陆(九渊)王(守仁)学说中“格物者为格去物欲,还虚明之本体”的观点,摘取程朱学说中的关于“致知格物”的重要论述加以驳斥,旨在批驳陆王学说。
一卷。清代王澍(1668-1743)撰。作者针对陆(九渊)王(守仁)学说中“格物者为格去物欲,还虚明之本体”的观点,摘取程朱学说中的关于“致知格物”的重要论述加以驳斥,旨在批驳陆王学说。
见《仁端录》。
六卷。清郑杲(1852-1900)著。郑呆字东甫,一作东文。直隶迁安(今属河北省)人。光绪进士,授刑部主事,后迁员外郎。曾主讲泺源书院。于学以读经为主,旁及朝章国故,深研《春秋》,此书凡六卷,分为《春
不分卷。清代卢文弨(1717-1796)撰。卢文弨见《抱经堂丛书》或《抱经堂文集》条。此书是作者所撰《群书拾补》中的第二十八种。《风俗通义》一书宋代时就已残缺不全,错误也较多。卢文弨根据他所能见到的元
一卷。清黄国璋撰。黄国璋,宜兴人。好习河道水利等事。为河官治永定诸河。凡河道所经,切实调查,绘图贴说,以为根本救治之计,因之而撰此书。石印本,共一卷。主要记直隶五大干河脉络分合水势涨落情形以及疏涧之法
二卷。清凌廷堪(1755-1809)撰。凌廷堪字次仲,一字仲子。安徽歙县人。乾隆五十五年(1790)进士,铨授宁国府学教授。廷堪少时孤寒,追慕江永、戴震之学,博通经史,长于考辨。对中国古代礼制和乐律有
二十八卷。明黄光升撰。光升字明举,晋江(今属福建)人。嘉靖进士。历官兵部侍郎。后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,改督川、湖、贵州军务,擢刑部尚书。著有《昭代典则》。此书记明太祖起兵至穆宗隆庆六年(1352-15
七卷。清林麟(约1685年前后在世)撰。林麟,字石来,福建莆田人,生卒年不详。康熙九年(公元1670)进士,授内阁中书,曾偕检讨汪楫奉使琉球,途中唱酬甚多,官至贵州提学佥事。其告归后,修北村别墅,诗酒
十九卷,续志一卷,清陈汝咸修、林登虎等纂。陈汝咸,康熙年间进士,康熙三十五年(1696)以翰林院庶吉士改任漳浦县知县。林登虎,邑人,曾任山西临汾县知县。按漳浦县有志,始于明嘉靖九年。万历七年和万历三十
见《素问集注灵枢集注》。
二卷。宋俞琰(详见《周易集说》)撰。《席上腐谈》),又作《席上辅谈》。俞琰曾撰有《周易集说》、《周易参同契发挥》、《易外别传》等书,元代都已附刻印行,而《席上腐谈》一书,不见元代刊本,所以世人多不知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