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四库百科>辩正论

辩正论

十卷。唐代释法琳撰。法琳生平事迹详见《破邪论》辞条。法琳为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的视听,改变世人对佛教的看法,争取皇上的同情与支持,在继《破邪论》之后,又作《辩正论》十卷。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作序。《辩正论》一书约成书于贞观六年(632)。有十二篇,即:第一、三教治道篇,第二、十代奉佛篇,第三、佛道先后篇,第四、释李师资篇,第五、十喻篇。第六、九箴篇,第七、气为道本篇,第八、信毁交报篇,第九、品藻众书篇,第十、出道伪谬篇,第十一、历代相承篇,第十二,归心有地篇。在十代奉佛篇中,列述晋、宋、齐、梁、陈、北魏、北齐、北周、隋、唐,十代君主公卿通儒信佛者的名字,略述历史君王公卿学识,造寺度僧之事迹。十喻、九箴两篇,因道士李仲卿作《十异九迷论》贬斥佛教,故以“十喻”加以说明,以“九箴”加以诫之。在出道伪谬篇中,列举道经中剽窃佛经之处。在归心有地篇中,列梁武帝舍道敕,梁邵陵王舍道启,法琳与尚书右仆射蔡国公启。此书与《破邪论》一样,发挥了积极的护教作用。贞观元年(627),太宗舍出太和宫为高祖立龙田寺,以法琳为寺主。贞观十一年(637),太宗欲推尊以老子李耳为始祖的道教,诏令道士女冠的位次排在僧尼之前。对此僧众推举法琳上表抗争,太宗不从。贞观十三年(639),道士秦世英趁此诋毁法琳,诬称他的《辩正论》是借此讪谤皇帝的先祖,有罔上之罪。太宗闻言大怒,令汰僧尼,逮捕法琳,判他死刑。后太宗又诏令法琳念观音七天,看有无灵感,以观后效,再做论处。期至,法琳回答太宗所问:“七日以来,不念观音,唯念陛下”。太宗遂改判他流徙益州(治所在今四川成都)。《辩正论》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。原因在于法琳深入了解道教内幕,使其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道教的原始资料,而这些又可作为现代研究道教史的重要依据。另外,应特别指出的是法琳考查出唐代的祖先实出于元魏拓拔氏,并非是道教创始人老子李耳,为后人研究隋唐氏族问题提供了新的线索。现见载版本有毗陵刻经处本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满汉合璧通鉴总论

    一卷,汉本由元潘荣撰,满本由清阿什坛翻译。潘荣字伯诚,婺源桃溪(今属湖南省)人。隐居不仕,但此人博学,通诸经,尤长于史,学者称节斋先生,尝集苏句一百篇,著《通鉴总论》。阿什坛也写作阿什坦,国子监题名碑

  • 南村诗集

    四卷。明陶宗仪(1316-?)撰。陶宗仪字南村,号九成,台州黄岩(今属浙江)人。元末举进士不第,明洪武中曾任教官。洪武二十九年(1396)率诸生到南京赴礼部试,赐钞而归。宗仪学识广博,不但长于诗文,精

  • 荀勖笛律图注

    一卷。清徐养原(生平事迹见《管色考》条)撰。此书首录《晋书·律历志》所载荀勖校笛律,以下又录荀勖问协律中郎将列和笛律之辞。荀勖依典记用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之法,制十二笛像。徐氏将其录出,予以剖析。书后附

  • 秋影楼诗集

    九卷。清汪绎(?-1711年左右)撰。汪绎,字玉轮,号东山,江苏常熟人。康熙年间进士,授修撰。曾于扬州奉命校《全唐诗》。汪绎文词富赡,著有《秋影楼诗集》。该集是其弟子查慎行所刊。集中以近律为多,前有查

  • 钧天乐

    二卷。清尤侗(1618-1704)撰。尤侗字同人,一字展成,号悔庵,又号艮斋,晚年自号西堂老人,江南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。明诸生,入清,为顺治三年(1646)副榜贡生。康熙十八年(1679)举博学鸿儒

  • 影宋绍熙本穀梁传

    十二卷。晋范宁撰。范宁《春秋穀梁传集解》传至两宋之时,逐渐稀少,除注疏本外,单刻本不多见。此本原为宋绍熙年间(1190-1194)余仁仲万卷堂刻本,有很高的价值。其书共分十二卷,按春秋十二公,每公为一

  • 洞庭君山集

    三卷。明胥文相(约1520前后在世)编。胥文相字士衡。巴陵(今属湖南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弘治十八年(1505)进士,官至柳州府知府。本书纂辑屈原以后历代题咏湖山及岳阳楼者为一编,亦自载所作二诗。此二诗浅

  • 野蚕录

    四卷。清王元綎(生卒年不详)撰。王元綎,字文甫,宁海(今山东牟平)人。光绪二十四年(1898)考中进士。王元綎在参研前人有关野蚕资料的基础上,结合自己的见闻,写成《野蚕录》一书。书中不仅介绍了多种野蚕

  • 临法书

    四卷。清陈兆崙(1700-1771)书。陈兆崙,字星斋,号勾山(一作句山)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雍正八年进士,后官至乾隆时太仆寺卿。陈兆崙工于书法,尤善临摹,梁闻山曾称赞他的临书不求工而工,不求似而

  • 春溪诗集

    四卷。明狄冲撰。生卒年不详。狄冲,字冲虚,溧阳(今江苏)人。嘉靖二年(1523年)进士,官至南京工部郎中。是集分未达、筮仕、南行、移滇、居筠、近游、金陵七稿。其拟李东阳乐府一百零二首,自谓神似。然全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