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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金石萃编条记

一卷。清沈钦韩撰。沈钦韩(1775-1832),字文起,号小宛,原籍浙江湖州(今吴兴),居于苏州木渎镇。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嘉庆十二年(1807)举人,官宁国府教谕(训导)。学问渊博,精史地之学,长于训诂考证。也能诗文。主要著作有《两汉书疏证》、《水经注疏证》、《韩昌黎集补注》、《王荆公诗补注》、《王荆公文集注》、《范石湖集注》、《幼学堂诗集·文集》等。此书是嘉庆二十三年(1818),作者在注韩昌黎文集时,参阅王昶所著《金石萃编》中所录唐代碑记,发现王昶考释错处甚多。随手疏记,得二十二条,编撰成此书。故此书所论,仅为唐代有关史迹。书中疏记考证的,有地名、人名、年代各方面。如,言□令宾墓志有南阳这一地名,王昶认为,河阳古无南阳之名,否定孟县志称河阳即南阳之说。沈钦韩在条记中引《左传》、《水经·清水注》、以及应劭《地理风俗记》,认为周名之为南阳,即唐代的怀、孟二州、清代之怀庆府。又如在人名考证上,“严震经幢”石刻上严字已剥蚀不清,王昶未能据史以辨认。沈氏根据唐书“严震传”及严震墓志,认为当时任兴、凤两州都团练使者,即为严震。凡所议论,均较为精确。传本为烟画东堂小品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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