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卷。明陈士元撰。陈士元事迹详见《易象钩解》。是书主要记述我国远古开天辟地史事。在九头等十纪之前,增以元始本纪,言盘古、二灵本纪,言天皇、地皇,共为十二纪,疏仡纪则至帝挚止,共为三卷。帝师、帝臣、叛臣
十一卷。清钱大昭撰。钱大昭,有《汉书辨疑》已著录,《后汉书辨疑》体例与他所撰著的《汉书辨疑》大体上相同。统观全书,卷四《安成孝侯赐传》“同抛财产”,引《史记·三代世表》“抛之山中”,证论“抛”字不是古
不分卷。清黄表(生卒年不详)撰。表字君开,吴县(今苏州市)人。表奔走南北,闽粤燕都无所不至,或为人幕僚,或营商业。该书记其一生之经历,兼及时事,康熙间社会情况,及当时各地告谕书疏,如吴三桂征缅之捷报、
①六卷。明刘熙修,何纪纂。刘熙,南昌人,曾任衡山县知县。何纪,马平人,曾任衡山县教谕。民国十三年(1924)邑人康和声于京师图书馆见明弘治元年所修《衡山县志》,手抄携归湘垣,适同邑赵恒锡长省政,见而叹
二卷。宋苏辙(见《诗传》)撰。《道德经解》,又称《道德真经注》、《道德经疏》、《老子新解》、《老子解》。宋以前学者注解《道德经》,或参阅河上公注本,或依据王弼注本,综其要旨,皆述无为养生治国之道,注文
四卷。清凌堃撰。此书仅取乾、姤、同人、履四卦加以解释。每卦又分六十四卦,各用四言或五言、七言韵语说明。措词古奥,艰深晦涩,只是焦延寿《易林》摹仿而已。其后人曾有为其作注者。有《传经堂丛书》本。
①八卷。清刘征廉修,郑大纲纂。刘征廉,字季顽,江西太和人,曾任献县知县。郑大纲,南和人,曾任献县儒学训导。康熙十年(1671)刘征廉任献县知县,十一年檄修通志,刘征廉遂参考明万历献县志,成书八卷。康熙
十卷。明曾朝节(1535-1604)撰。朝节字植斋,湖南临武人。万历五年(1577)进士,官至礼部尚书。该书取王弼《注》、孔颖达《疏》、程子《传》、朱子《本义》及杨氏《易传》之说,参互考订,解释上下经
见《异林》。
五卷。未著编者姓名。是书第一卷为《通玄遗书》。书云:“先生姓张名果,生尧之丙丁至唐犹存。玄宗召试其术,神之,因赐号通玄先生”。本卷即收张果之说;五星论、四时论、玉衡经。第二卷为《果憕问答》,称明李憕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