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松历代财赋考
一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苏、松二郡(今江苏、上海一带)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,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。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,万历之后,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,长此以往,民困未苏,作者摘其大要,汇成此书。包括清世祖顺治、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,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。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(公元1685年)。本书有清康熙刻本、江苏巡抚采进本。
一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苏、松二郡(今江苏、上海一带)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,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。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,万历之后,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,长此以往,民困未苏,作者摘其大要,汇成此书。包括清世祖顺治、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,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。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(公元1685年)。本书有清康熙刻本、江苏巡抚采进本。
十卷首一卷,清王暨英修,曾茂林纂。王暨英,曾任金堂县知事。曾茂林,邑人,举人。考金堂县,唐为金水县,后晋为汉城县,宋为怀安县,元为怀州,明称为金堂县,迄无更易。金堂县志创修于嘉庆知县谢维杰,同治间续于
十二卷。宋许翰(?-1133)撰。许翰,字崧老,拱州襄邑(今河南西华县)人。元祐三年(1088)进士。徽宗钦宗时,为给事中,同知枢密院。高宗即位,召为尚书右丞,兼权门下侍郎。极力求去,以资政殿大学士提
一卷。意大利熊三拔(1575-1620)撰。熊三拔字有纲,又名乌尔西斯、萨巴廷·德。意大利耶稣会士。1606年来华,1617年被逐,死于澳门。利玛窦对熊三拔曾加意培养,临终时指定熊三拔为继任人,负责北
见《古穰杂录》。
一卷。附《古经传》一卷。宋税与权撰。与权字巽甫,巴郡(今属四川)人。据《宋元学案》卷八十《鹤山学案》,知其受业鹤山(魏了翁)之门,精于经学,尝述鹤山讲《周礼》语为二卷,曰《周礼折衷》。与权《自序》谓朱
四卷。即《五色石》的后四卷。内容见《五色石》。紫云阁刊本,藏北京大学图书馆。
四卷。清鲁九皋(1732-1794)撰。鲁九皋字仕骥,字絜非,号山木。山东新城人。乾隆年间进士,官山西夏县知县。曾从姚鼐学古文义法,著有《山木居士传》。该集为九皋自己编订,第一卷为议说、策问、策对、纪
一卷。清柴静仪撰。柴静仪生卒年不详,字季娴,浙江钱塘(今杭州)人,举人柴云倩(字云尧)之次女,沈汉嘉之妻。清代画家、诗人。工诗书画,尤工写竹梅。经常与闺友林亚清、顾启姬、钱云仪、冯又今、张槎云、毛安芳
三卷,清郑俊修,宋绍启纂。郑俊,山西高平县人,进士,康熙二十五年(1686)任知县。宋绍启,广东海康人,曾任保昌训导。海康县旧无志,郑俊于康熙二十五年冬,二十六年(1687)春,数奉抚宪暨府公檄文移取
① 二卷。清陈祖范(详见《经咫》)撰。是书乃祖范札记考证事物立名的取义,解释古书中词语的意义,辑录前人诸书的文段,以备查寻阅读。全书多摘取收录众人的论述观点,不加评论,罗列堆积。后因其门生弟子互相转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