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卷。清梁鼎芬(1859-1919)撰。梁鼎芬,字星海,号节庵。广东番禺人。光绪二年(1876)年举人,光绪六(1880)年进士,任湖北按察使。1917年与张勋共谋复辟,游说黎元洪,寻求支持,复辟失败
一卷。清皮锡瑞(详见《尚书大传疏证》)撰。东汉今文经学家何休曾撰《穀梁废疾》一书,排斥《春秋穀梁传》;郑玄作《起废疾》反驳何体;他们的著作都久已亡佚。清人袁钧辑有郑玄《释废疾》一卷,刊入《郑氏佚书》中
见《苏沈良方》。
四卷。清代窦文炳撰。窦文炳字质民,长安(今陕西西安)人。全书是一部儒学讲义类小册子,卷一是“统一图说”,卷二为“学约”,卷三为“《中庸》撮总”,卷四为“礼乐绪言”。书中论述较为简略。
一卷。宋杨尧弼撰。记载宋刘豫降金,被金人立为傀儡皇帝始末。书中载有诸如戒令、农桑、诏牒、官册、修十一税法、诏谕士民榜等政治、法令方面内容。杨尧弼曾为刘豫部下,豫败后复归宋,故其所记事多为亲见,较为真实
见《阮子政论》。
四卷。清高宗书。清高宗生平见《全韵诗》。此帖刻于乾隆己亥年(1779),有怀旧诗二十三首,共分四卷。其中第一卷中有诗八首,“三先生”三首,分别是福龙翰、朱可亭、蔡闻之;“五阁臣”五首,分别是“故大学士
八卷。明贺隆撰。隆字汝隆,别号逸庵,浙江永嘉人。贺氏爱好典籍,以其心得撰为此书,弘治年间由其子贺倍刊行。作者自序称,黄钟为万事之本根:黄钟为十二律之始,而十二律又所以调阴阳,制声乐;其他如度量权衡亦由
一卷。汉张衡(78-124)撰,清马国翰辑。衡字平子,西鄂(今河南南阳)人。少善属文,通五经,贯六艺。时天下承平日久,王侯以下,莫不逾侈。衡作《二京赋》,因以讽谏。精思传会,十年乃成。安帝雅闻衡善术学
十三卷。清彭维新撰。彭维新,字石原,号余山,湖南茶陵人。生卒年未详。康熙四十五年(1706)进士,改翰林院庶吉士,授编修,官至协办大学士兵部尚书,因事免。茶陵自明李东阳以文章相业蔚为一代主盟,数百年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