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明朱升(1299-1370)编。朱升字允升,号枫林。安徽休宁人。明洪武元年(1368)进士。世称枫林先生。有《周易旁注》。此编皆录五言绝句,始于汉、魏,终于晚唐。分为直致、情义、工致、清新、高逸
见《北溪字义》。
①十卷。清王一夔修,赛珠、毕纂。王一夔字虞香,顺天大兴人(今北京大兴县),生员出身,康熙五十五年(1716)任文登县知县。赛珠字合浦,邑人,康熙五十一年(1712)举人,以诗文著称。诗稿有《昆阳草溪谷
一卷。清洪仁玕(1822-1864)撰。其生平详见《开国精忠军师干王洪宝制》(辞目)。该书专录仁玕诗文,可称为宝制第二集。书前有刘忠、吴文彬等六人作序,书中诗主要是写辛酉年(1875年)春天,作者奉旨
一卷。作者不详。所记之事始于明天启七年(1627)八月,中间崇祯元年(1628)一月差详,二年所记则仅韩爌调停沈维炳、薛国观申救任赞一事。而卷末则题“五十宰臣编年录”,与内容不尽相符。清曹溶撰《崇祯五
十四卷。清陈哲修,佘锡纯纂。陈哲,江南铜陵(今安徽铜陵市)人,举人,知县,雍正十三年(1735)任。佘锡纯,以岁贡任阳江训导。县志始于宋建炎三年(1129)林勋来,至康熙二十六年(1687)五度相继续
十四卷。明徐学谟(1521-1593)撰。生平见《归有园稿》。徐学谟著有《春秋亿》等。是稿以学谟因事罢归后,及又擢为礼部尚书再入京都时所作编为一帙,以“春明”为之。凡文编十卷,诗编三卷,续编一卷。文编
四十卷。清程仲威撰。仲威安徽黟县(今安徽黟县)人。是书首录光绪二十年(1900)六月上谕。次仲威自序二首。序后又有余论,次例言十则,所反驳凡四百余条,他未尽驳者,特以其本于旧法而存之,意以为毛氏无一字
见司马光《道德真经传》。
① 六卷。清吴采撰。采字棐堂,安徽泾县人。是篇卷首有嘉庆中翟玉珑、及其族兄云樵、其侄学洙诸序。卷尾有其族弟世登跋。卷中前列总目,次列分咏草木鸟兽虫鱼七言律诗。卷一咏草一百二十律,卷二咏木六十律,卷三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