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三十七卷,明林庭修,周广纂。林庭,字利瞻,福建闽县(今福州闽侯县)人,弘治十二年(1499)进士,授兵部主事,升郎中。后任苏州知府,云南参政,嘉靖二年(1523),任江西布政司右参政,三年升湖广右布
一卷。元彭天锡(生卒年不详)撰。彭天锡,字仁仲。湖州(今浙江吴兴县)人,生平无考。《政刑类要》主要记述作者生活的时代各种不同的法令,文字简明通俗。《政刑类要》有《永乐大典》本,清代时被列入《四库全书》
二卷。清苏源生撰。源生字菊村,河南鄢陵(今河南鄢陵)人。贡生,尝学于钱仪吉。是书首有方宗诚序,大旨笃守朱子《章句》,间引《语类》、《或问》等书,以及其他各家之说,以补充其义。朱子所说彼此不同的,则参互
十二卷。清郝懿行(详见《易说》)撰。懿行通经学,尤深于小学。该书于乾隆壬子(1792)脱稿,乙卯(1795)校订,嘉庆乙丑(1805年)读法坤宏《春秋取义测》,复加以校订,可见用力之勤。作者在《叙例》
四卷。明商振伦撰。商振伦乃商辂长孙,生卒仕履均不详。该书是振伦为商辂所作年谱,其中年谱二卷。书前有商辂小像八幅,用图像形式展现了商辂由乡试至官谨身殿大学士时的情况,显示出作者未能免俗的意图。而其中的言
一卷。清童德(生卒年不详)撰。此书记其父童华(1818-1889)事迹。童华字惟兖,号薇研。浙江鄞县人。道光十八年(1838)进士,历任太常寺卿、工部右侍郎、兵部左侍郎、吏部右侍郎等官。童氏曾多次奉旨
一卷。清何秋涛撰。何秋涛字愿船,光泽人。道光二十五年(1845)进士,官到刑部主事。关于郑玄的爻表之说,清代的惠栋、张惠言等皆有撰述,而王引之、焦循则加以驳斥。作者认为现在所见到的爻表,并非是郑玄学说
五卷续补编附一卷。清鲍康撰。鲍康,字子年,桂星从子。道光举人。官至夔州知府。考藏古泉,海内推为专家,有《泉注》、《泉录》等书。是书前有鲍康自跋,下为原书五卷,卷一为亲郡子谥、卷二为贝勒、贝子、镇国公、
见《列子》。
十卷。清张琦(生卒年不详)撰。张琦字翰风,号宛邻,阳湖(今属江苏)人。嘉庆年间举人,官山东馆陶县知县。著有《本草述录》、《张氏医集》等书。张氏颇重视《素问》,但唐朝王冰《素问注》移易篇次,多所窜改,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