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张道撰。张道,生卒年不详。作者在十七岁时,曾以明代扬州女子小青故事为题材作杂剧,咸丰八年(1858)冬天,偶然检出旧稿,因不满意少年时所作作品,故将旧稿重新改写为传奇,即《梅花梦》传奇。卷首有同治元
二卷。清郭雍(约1728年前后在世)撰。郭雍字仲穆,一字书禅,号约园,福清(今福建福清市)人。康熙五十二年(1713)举人。本集收各体诗共二百余首。是集前后多属近体,古体歌行仅间存一二。今观其诗,惟五
十四卷。民国葛延瑛修,孟昭章纂。葛延瑛,民国十五年(1926)任泰安县县长。孟昭章,邑人。葛延瑛任县长后,考泰安县志,自道光八年邑令徐宗干重修后,距当时已四十余年未有续修了,恐年远事湮,文献难征,聘孟
一卷。关葆谦撰。葆谦字伯益,开封(今河南开封)人。有《新郑古器图录》二卷,已著录。此书所得汉石经残字共177字,其内容皆不见于诸家著录。葆谦的叙言对这些事实既无说明,而对其中哪一石可考定为属于哪一经,
四卷(石刻本)。唐天宝四年,唐玄宗御制序和注,并亲自书写。经文用八分书书写,注文用小隶书写,共四石,今在西安。前第二行题曰:“御制序并注及书”,其下小字,曰“皇太子臣亨奉敕题额。”其额曰“大唐开元天宝
一卷。此为清初翻刻前明坊本《增补万宝全书》第三卷之一种。《万宝全书》没有著撰人姓名,也不知撰于何时。据书中官秩门所载为明代制度,其太常所属,止于景陵祠祭署,可能为明初宣德以后之书。其第三卷,《满汉合书
一卷。清初颜元(1635-1704)撰。此书是作者《四存编》之三,原名《王道论》。全书中心论述了作者幻想恢复三代井田、封建、学校等制度,表现了对当朝制度不满的社会思想。与作者政治上反对豪强兼并,主张垦
一卷。清王嗣邵(详见《毛诗析疑》)撰。此书用段玉裁《毛诗训故传》为定本,分传与经,各自为卷,以求恢复毛诗的旧貌,可惜只写成了一卷,但成就很高。只是其中有述经的,有不述经的,体例不一,使后人不能继续沿此
①八卷。清白为玑修,冯樾纂。白为玑,奉天铁岭人,曾任东光知县。冯樾,真定宁晋人,曾任东光县儒学教谕。东光县有志书始于明正德间,撰者为邑人廖纪。其后四次重修。白为玑于康熙二十八年(1689)任知县后,于
一卷。清石韫玉(1756-1837)撰。韫玉字执如,号琢堂,吴县(今江苏吴县)人,乾隆庚戌(1790)一甲一名进士,授编修,历官山东按察使,降编修。著作刊为《独学庐全稿》。《读左卮言》是读书随笔所记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