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卷。清徐鼒著。徐鼒字彝舟,号亦才,江苏六合人。道光进士,官至福宁知府。作者治易以汉学为宗。认为王弼、韩康伯、程颐、朱熹虽纯驳不一,但都轻象数而重义理,不合易之本旨。于是作者取明何楷、清惠栋、张惠言
四卷。清麟庆撰。麟庆,字见亭,满族。内务府镶黄旗人。嘉庆进士。道光时累官江南河道总督。著有《黄运河口古今图说》、《凝香室集》。是书为道光十六年(1836)麟庆任河道总督时所辑。其卷一记修防器具,列旗杆
十卷。明蔡云程(约1543前后在世)撰。蔡云程,字亨之,浙江临海人,生卒年不详。嘉靖八年(1529)进士,官至刑部尚书。著有《鹤田草堂集》。是集为蔡云程诗文集。凡十卷,其中文七卷,诗三卷。云程当王(世
四卷。清顾震福撰。顾震福字竹侯,山阳(今江苏淮安)人,所著除《韩诗遗说续考》外,尚有《毛诗别字》六卷,《齐诗遗说续考》、《鲁诗遗说续考》各一卷。《韩诗遗说续考》前有光绪癸巳(1893)段朝端序和作者自
一卷。清何秋涛撰。何秋涛字愿船,光泽人。道光二十五年(1845)进士,官到刑部主事。关于郑玄的爻表之说,清代的惠栋、张惠言等皆有撰述,而王引之、焦循则加以驳斥。作者认为现在所见到的爻表,并非是郑玄学说
见《李卫公问对》。
一卷。清严可均撰。参见《说文校议》。此乃订正段玉裁《汲古阁说文订》之作。严氏称段“援稽抉择,能令治《说文》者获此一编如获数宋本”。但是尚有六十二处与其所见不合,故作此书以订段氏之《订》。如段《订》第二
分韵不分卷。清黄中撰。中字锐卿,江苏松江(今属上海市)人。此书前有咸丰八年戊午上海刘枢序及黄氏自序。刘序云:“先生年已六十有五,读书颐想,乐此不疲。”此书乃黄氏早岁所作。当时仅就毛诗义类加以纂集。至咸
三册。撰者不详。记嵩佳氏、赛密勒氏、尼玛察氏、拖沙喇哈番额尔等世系。用满文撰写,间附汉文。现有稿本。
见《世说新语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