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五胡指掌
三卷。明张大龄撰。张大龄,字立羽,明代四川眉(今四川眉县)人,生于隆庆(1567-1572)、万历(1573-1620)年间。此书主要论述与晋代并立的五个少数民族即匈奴鲜卑、羯、氐、羌的发展、风俗、民情等,所论中肯简明,叙次编排简炼得当,文辞雅致,引证精详,且一改历代贬斥少数民族之意。此书有旧抄本。
三卷。明张大龄撰。张大龄,字立羽,明代四川眉(今四川眉县)人,生于隆庆(1567-1572)、万历(1573-1620)年间。此书主要论述与晋代并立的五个少数民族即匈奴鲜卑、羯、氐、羌的发展、风俗、民情等,所论中肯简明,叙次编排简炼得当,文辞雅致,引证精详,且一改历代贬斥少数民族之意。此书有旧抄本。
二卷。清刁包(1603~1669)撰。刁包字蒙吉,号六用居士,祁州(今河北无极)人。明天启七年(1627)举人,再试不第,遂弃举子业,以著述讲学为事。清兵入关,隐居不出,于城隅建斋曰“潜室”,闭户读书
一卷。清马延淑撰。马延淑,生卒不详,安徽怀宁人,州吏目马庆熙第四女,清末民国间女子。十岁开始跟从母亲学做针线事,闲暇时则随父亲读书史,聪敏过人。事亲至孝,有孝女之称。著述颇富,而在世仅二十年。其父马庆
十卷。清萧正发撰。正发字次方,庐陵(今江西吉安县)人。生卒年及仕履均不详。该书包括《至圣纪》一卷,《诸贤纪》一卷,《二帝三王纪》一卷,《春秋纪》三卷,《战国纪》一卷,《庞纪》三卷,皆诠解四书典故。书名
一卷。清李文渊(详见《左传评》)撰。此书皆为李氏所制新方。书前李氏自题:古方不能尽中后人之病,后人不得尽泥古人之法。故名此书为《得心录》。书中共载有方十九条。其中敌参膏之方,为应补之证,委曲调剂,以他
三十六卷。清潘玉璿、冯健修,周学浚、汪曰桢纂、潘玉璿,乌程县知县。冯健,乌程县知县。周学浚,四品衔山东道监察御史。汪曰桢,绍兴府会稽县儒学教谕。乌程与归安属湖州,吴越时始分乌程置归安县。《乌程县志》光
六卷。张必刚撰。张必刚,见《奥衍新书》条。此书不见《四库全书总目》、《中国丛书综录》,《贩书偶记》时令类称“乾隆六年(1741)金陵怀德堂精刊”。
二卷。《续集》一卷。明王越(1423-1498)撰。王越,字世昌,浚县(今河南浚县)人。生平详见《王太傅集》(辞目)。是集为王越曾孙王绍思所辑之本。第一卷为疏议,皆其处理边务及奏报捷音之文。第二卷为杂
一卷。近人徐天璋(详见《诗经集解辨正》)撰。民国六年(1917),曲阜开讲经大会,徐天璋前往讲述,诸生笔录,汇成此编。于十三经中,各讲数条,大多能独出己见,发前人之所未发。尤善者,如讲“方命圯族”、“
三卷。原题轩辕黄帝制。此书卷首有《序》,称轩辕黄帝于大山石匣中得“元始天尊《混元三皇玉诀阴符经》”,取出开看,尽为天文篆书,三百余字,分为三卷:上卷天皇、中卷地皇、下卷人皇。黄帝与百官议此经,皆不明经
一卷。刘师培撰。刘师培字申叔,著有《毛诗词例举要》,发表在《国故》第一卷第二期,总共举出二十四例。后来发现的《毛诗词例举要》原稿中,共举出三十一个例,与《国故》上所发表的不同,文字是《国故》所刊登的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