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卷。清卢朝安纂修。卢朝安,字延祚,广东新会人,监生。咸丰六年(1856)任济宁州知州。卢朝安任知州后,以州志自明迄清虽已数修,然均残缺不完,而道光县令徐宗乾所纂志乘十卷亦未付梓,因取徐稿,续增四卷,
十九卷。题亹亹斋口授,白敏树述,兰陵庄捷月采氏参订。所称亹亹斋,不知其名,又不具籍贯,无可考。书也无序例,《论语》十卷,《大学》一卷,《中庸》一卷,《孟子》七卷,大抵就朱注,而敷衍其义,尚不涉讲章习套
十五卷。《续集》六卷。明胡侍(约1542前后在世)撰。胡侍,字承之,别号蒙溪,湖北咸宁人。生卒年不详。正德十二年(1517)进士,授刑部云南司主事,晋广东司员外郎,嘉靖元年(1522)为严鸿胪寺右少卿
一卷。清牟应震撰。此书成于《毛诗古韵》之后。《古韵》之作始于乾隆十二年(1747),成于乾隆十六年(1751)。本书始于乾隆二十三年(1758)六月,成于同年七月,历时一个半月。书前有序,以为《诗经》
一百零二卷。清曾廉(1857-?)撰。廉字伯隅,湖南黔阳人。光绪举人。曾在家乡办爱莲书院。政治上反对戊戌变法。此书以《元史新编》为蓝本,讲究所谓“春秋之义”,认为文义可以错而歧,是非不可曲而淆。计本纪
一卷。清吴省钦撰。吴省钦(1729-1803)字充之,一作冲之,号白华,江南南汇(今上海市南汇县)人。少英敏,善属文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年)举人,授内阁中书,二十八年(1763年)进士,授翰林院编
七十六卷。清伯麟(?-1833)等奉敕编,伯麟,清大学士。满洲正黄旗人,由进士官至礼部尚书,道光三年调任兵部尚书。是书分“八旗处分则例”和“八旗绿营处分则例”。八旗处分则例分为公式、选举、考劾、限期、
四卷。清佟国维撰。佟氏乃满洲镶黄旗人,官位由一等侍卫至大臣、领侍卫大臣、寻列议政大臣。康熙二十八年(1689)被封为一等公,雍正元年(1723)赠太傅,谥端纯。此书由作者自序,系将伊川先生及宋诸儒说中
四卷。清马征麟(生卒年不详)撰。马征麟,字素臣,怀宁(今安徽怀宁)人。是书前后无序跋。据书首同治七年(1868)自识,知笺为其父作,曾编入二五陈数启蒙月令篇,征麟后为之疏。主要依靠黄叔琳注本,加以孔广
六卷。清汪在中撰。汪在中,字裳文,安徽旌德(今安徽旌德)人。是书卷首有胡元、梁中孚、龙鼎三序,在中自序及例言。所记凡二百零六条,大抵本于阎若璩《四书释地》。唯若璩之书兼及人物,而是书则只记地。每条概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