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言居诗集
六卷。清曹炳曾(约1711年前后在世)撰。炳曾字为章,号巢南。上海(一作浮梁)人。康熙末贡生,为曹煜曾堂弟。本集是《石仓世纂》之第三种,计诗五卷,后附杂著一卷,并有其侄曹一士所撰墓志铭。其诗与堂兄煜曾格律相近,但才地稍逊。有清刊本。该书《四库全书总目》列入存目书著录。
六卷。清曹炳曾(约1711年前后在世)撰。炳曾字为章,号巢南。上海(一作浮梁)人。康熙末贡生,为曹煜曾堂弟。本集是《石仓世纂》之第三种,计诗五卷,后附杂著一卷,并有其侄曹一士所撰墓志铭。其诗与堂兄煜曾格律相近,但才地稍逊。有清刊本。该书《四库全书总目》列入存目书著录。
四卷。清毛奇龄(见《乐本解说》)撰。是书依据明代朱权《唐乐笛色谱》,以四、乙、上、尺、工、凡、六七个字循环而成七调。如果四为领调,那么乙就是变宫,上为商、尺为角,工为徵,凡为变徵,六为羽。高四为宫清,
即《靖康要录》。
十卷。清万斯大(详见《仪礼商》)撰。斯大熟精“三礼”、《春秋》,曾纂集诸家治《春秋》之说,得二四二卷,康熙十二年(1673)毁于火;此后重行搜辑,倾其心力,一志著述,可惜未毕功即辞世,其书亦不传。《学
二卷。清叶封撰。叶封(1623-1687),字井叔,黄州(今属湖北省)人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进士,官至工部虞衡司主事。本书乃康熙十二年(1673)官登封知县时所编撰。登封(今属河南省)在嵩山之南。
十卷。明陈吾德(约1580年前后在世)撰。陈吾德,字有斋,广东新会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进士。官至浙江按察司佥事。著有《谢山存稿》。陈吾德承陈献章之学,以气节著称。居官时曾忤张居正,
二十五卷。清长善撰。长善满洲镶黄旗人,历任山海关副都统,广州将军等职。是书卷首为敕谕,卷一为官兵额设附增损原委及户口,卷二至卷四为建置志有子目城图、街图、城防、城门炮台境界、卫署、兵防、印务处、公衙门
六卷附洗冤录表 四卷督捕则例表二卷。清曹沂撰。曹沂,山西介休县人。乾隆间任宜昌府知府。是书于乾隆五十六年(1791)后编成。首为曹沂自序,次为凡例,内容有五刑狱具诸图,纳赎收赎图、三流道里表、五服、八
九卷。明陈献章(1428-1500)撰。陈献章,字公甫,新会(今属广东)白沙里人。世称白沙先生。受学于吴与弼。正统十二年(1447)举人。曾应召,授翰林院检讨而归,自后屡荐不起。一生唯重心性之学,主静
不分卷。无名氏撰,清黄奭(详见《汉学堂丛书》条)辑。此书不见《隋书·经籍志》及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、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,亡佚已久,称引者少。黄奭从《太平御览》等书辑得十条。考其所载,大多论述自天地开辟以
一卷。清邵懿臣(1810-1861)撰。懿臣一作懿辰,字位西,仁和(今杭州)人。道光十一年(1831)举人,考取内阁中书。官刑部员外郎。他与曾国藩交厚,专治经学,其文效法桐城。著有《礼经通论》、《遗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