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城条约
一卷。清魏裔介(?-1686)撰。魏裔介,直隶柏乡(今河北柏乡县)人。顺治三年(1646)中进士,官至太子太傅。有《孝经注义》。康熙二十五年卒,追谥文毅。顺治丁酉年(1657),“裔介为左都御使,立此约,以厘清五城之事,凡四十条。”(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)在《巡城条约》中有一些无用,甚至无聊的条款,如禁止铺户唱曲,禁止敲击太平鼓,禁止儿童踢石、抛球等等。《巡城条约》被列入《四库全书》存目中。
一卷。清魏裔介(?-1686)撰。魏裔介,直隶柏乡(今河北柏乡县)人。顺治三年(1646)中进士,官至太子太傅。有《孝经注义》。康熙二十五年卒,追谥文毅。顺治丁酉年(1657),“裔介为左都御使,立此约,以厘清五城之事,凡四十条。”(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)在《巡城条约》中有一些无用,甚至无聊的条款,如禁止铺户唱曲,禁止敲击太平鼓,禁止儿童踢石、抛球等等。《巡城条约》被列入《四库全书》存目中。
二卷。清洪符孙撰。洪符孙字幼怀,江苏阳湖人,洪亮吉之子。此书专门解释《禹贡》中的地名,引证广博、立论精当,纠正了不少前人的失误,如洪符孙辨羽山在今海州而不是在登州、荆山在今朝邑而不是在富平等,所论都十
二卷。清惠栋(见《周易述》条)撰。《毛诗古义》博引众家之说,以探求毛诗之古义,如“江之永矣”条,栋据韩诗以为“永”当作“羕”,以此补《尔雅》郭注及《说文》之未及;“于以湘之”条,据韩诗以为“湘”当作“
十八卷。清丁昌遂(生卒年不详)撰。丁昌遂字秀崖。此书成于康熙四十九年。其内容为广泛采录旧有的文章,櫽括文章的大略而分类编次。书的凡例谓制艺一道,固发自性灵,间亦取证于古典。
见《伤寒论方》。
一卷。清沈钦韩撰。沈钦韩(1775-1832),字文起,号小宛,原籍浙江湖州(今吴兴),居于苏州木渎镇。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嘉庆十二年(1807)举人,官宁国府教谕(训导)。学问渊博,精史地之学,长于训诂
一卷。近人曾广源撰。曾氏云:叔然作音而不作例,例自宋以来始有之。上字同声,声归本母,下字同韵,韵归本等,此沈氏存中之说也。上一字取同位,同位不论四声,下一字取同韵,同韵不论清浊,此江氏慎修之说也。同位
一卷。宋赵师秀(约1204年前后在世)编。(见《清苑斋集》条)。此集录唐代五、七言律诗。上起沈佺期等七十六人,以五言居多,七言仅十分之一。此书毛晋曾刊、面世较晚,故为世人所罕论,但去取颇精审。此集前后
四卷,首一卷,清陈吴萃等修,姚炳奎纂。陈吴萃,曾任邵阳县知县。姚炳奎,邑人,邵阳县候选教谕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清朝廷令各直省府厅州县咸撰乡土志一书,意使人民由爱乡而知爱国。时陈吴萃任知县,奉命遵
一卷。宋王应麟(1223-1296)辑。王应麟,字伯厚,号深宁居士,又号厚斋。先世居浚仪(今河南开封),后迁居庆元(今浙江宁波)。九岁能通“六经”,从王子文受学。曾任中书舍人、翰林学士等职,因贾似道当
二卷。朝鲜李彦迪撰。李彦迪生卒年未详,字复古,号晦斋,又号紫溪翁,骊州人。《奉先杂仪》根据朱熹《家礼》同时参照司马光《书仪》中的祭礼以及朝鲜民俗加以变通,务从简单易行,写成一部家礼。“奉先”指奉祀先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