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明支立(约1472年前后在世)撰。支立字中夫(一作可舆),嘉兴(今浙江嘉兴)人,生卒年均不详,由举人官翰林院孔目。精于经学,时人称为支五经。这部书乃是作者为常州学官时所作。取布衾、木枕、纸张、薄
见《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》。
一卷。明张鼐撰。张鼐字世调,号侗初,明代华亭县(今上海市松江县)人。万历三十二年(1604)进士,改庶吉士,授检讨,迁司业。天启(1621-1627)时屡迁少詹事,陈言十事,语斥近习,遭魏忠贤忌恨,擢
不分卷。清黄奭辑。河图圣洽符名取意于“圣德洽于天下”一语。所辑共六十条,全部取自《开元占经》。内容多与星占之事有关。共分四类,第一类为五星干犯、第二类为客星干犯、第三类为流星干犯、第四类为各星之变易。
四十卷。清乾隆时官修。亦称《通鉴纲目三编》。初,大学士张廷玉等奉敕采集时代事迹加以编纂。以续朱熹《通鉴纲目》和商辂《朱元通鉴纲目》(一名《通鉴纲目续编》)。乾隆十一年(1746)四月成书二十卷进呈,高
一卷。清沈可培撰。可培字向斋,浙江嘉兴人。乾隆三十七年(1772年)进士,曾任江西上高知县,罢官后掌教山东泺源书院。谱主为东汉著名经学家郑玄。郑玄字康成,北海高密(今属山东)人。此谱事实据郑玄本传,岁
四卷。作者不详。本传奇共二十七出,写龙图阁大学士包拯审理四件狱讼案件,平反冤狱之事。第一出至第八出为酒案,写临川人高阳在元宵节醉酒后到街头观灯,与富户雷士春发生冲突。雷士春之侄名应元,是道士,图其伯父
十二卷。二程门人所记,朱熹编辑。成书于乾道九年(1178)六月。是书属于其门人搜辑的余篇及语录;又取诸人集录,参伍相除,得此十二篇,以为外书。凡采朱光庭、陈渊、李参、冯忠恕、罗从彦、王蘋、时紫芝七家所
① 一卷。唐孙过庭(生卒年不详)撰。孙过庭,书末题“垂拱三年”(687),可推断孙过庭为武后时人;字虔礼(一说其名虔礼,字过庭)。富阳(今浙江富阳)人。曾官至右卫胄曹参军。孙过庭文采博雅,尤好书道,工
二十一卷。不著撰者名氏。记载从太祖至嘉靖十八年(1539)的诏令,大概编者即为嘉靖时人。该书诏令、圣旨不分,编次庞杂。据《四库全书》存目有此书有浙江汪启淑家藏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