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四家诗
四卷。不著编辑者名氏。所谓“四家”:一为施枢《渔隐横舟稿》,一为徐集孙《竹所吟稿》,一为林希逸《竹溪十一稿诗选》,一为敖陶《孙臞翁诗集》。不解何以取此四家,配为一集之意。殆偶得宋名贤小集之残本,编为一册。此书收入《四库全书总目存目》,并加以介绍。
四卷。不著编辑者名氏。所谓“四家”:一为施枢《渔隐横舟稿》,一为徐集孙《竹所吟稿》,一为林希逸《竹溪十一稿诗选》,一为敖陶《孙臞翁诗集》。不解何以取此四家,配为一集之意。殆偶得宋名贤小集之残本,编为一册。此书收入《四库全书总目存目》,并加以介绍。
十二卷。清凌扬藻撰。扬藻字誉、钊,自号药洲花农,又号蠡勺,番禺(今属广东省)人。该书是作者研读《春秋》的心得,条录而成,对前人的观点加以辑录,并提出自己的见解。大抵综合三传,折衷众说。该书有清同治年间
一卷。宋刘克庄(1187-1269)撰。刘克庄生平详见《后村集》辞目。是集又名《后村长短句》、《后村先生长短句》、《后村居士诗余》。原附载《后村集》中,由毛晋摘出别刻,编为是集。克庄于宋末以诗闻名,张
四卷。清外方山人(西崖)撰。是书分名、言、事、物四部,沿袭《通俗编》、《恒言录》传统,辑录俚言俗语,考辨源流,引书为证。卷首有嘉庆二十年(1815年)作者自序、嘉庆十六年(1811年)王玉树序、嘉庆九
八卷。不著撰人姓名。据书中所述,可知乃明崇祯时太常寺官属所辑也。本书主要记述明代太常寺之建制、设官、职掌,以及有关制度。资料来源,主要是太常寺的档案材料。其中对祭祀、典礼之制记载甚详,所述沿革损益之由
二十卷。南宋陈葆光(生卒年不详)撰。陈葆光,江阴(今属江苏江阴)静应庵道士,受业于天庆观,晚年居于茅峰。撰有《三洞群仙录》二十卷。此书约成于南宋初年。原题“正一道士陈葆光集”。据此书前序,称此书“凡载
七卷。明齐之鸾(1483~1534)撰。齐之鸾,字瑞卿,号蓉川,桐城(今属安徽省)人,正德六年(1511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刑部给事中,迁兵部左给事中,后历山东副使、河南按察使。著有《蓉川集》。是集凡
五卷。明茅元仪(1595-1641)撰。茅元仪字止生,号石民,归安(浙江湖洲)人。茅坤之孙。官至觉华岛副总兵。著述宏富。有《平巢事绩考》等。此编皆评诗论文之语。原在嘉靖间,茅元仪之祖父茅坤与王世贞争名
九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明王周撰。王周,字质斋,自号雁湖钓叟,嘉兴(今浙江嘉兴市)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屡试不第,诗率意直书,不拘格律。著有《雁湖钓叟自在吟》。是集凡九卷。以其诗创作先后为序编次。其诗大都率意
十二卷。清谢道承(约1736年前后在世)撰。谢道承,字又绍,号古梅,闽县(今福建省闽侯县)人,康熙六十年(1721)进士,官至内阁学士兼侍郎。本集诗十卷,文二卷。道承假归养亲,取“南陔补亡诗”语名集。
六卷首一卷。清王泰云修,衷以埙纂。王泰云,字春谷,安徽南陵人,嘉庆十六年(1811)任成都县知县。衷以埙,字声元,号雅堂,南昌人,乾隆进士,曾任四川乐山、巴县知县,著有《留耕堂文稿、《诗稿》。《成都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