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礼从宜
四卷。清苏惇元撰。苏惇元生卒年及生平未详,安徽桐城县人。“四礼”指冠、婚、丧、祭,“从宜”即顺从今俗、因时制宜。作者做法是:乡俗不违古礼的地方就采用,乡俗违背古礼处就予以辨正,且所定仪节力求简单易行,如自序所说“不至废礼,不求变俗。”书分四卷:卷一冠礼、卷二婚礼、卷三丧礼、卷四祭礼。每一卷末都附有总论。此书虽名“从宜”,但实质上注重“守经”,如《丧礼总论》认为:时俗葬丧之礼用乐及客人饮酒都不合古礼。这就是“守经”的表现。存有同治十年(1871)刊本。
四卷。清苏惇元撰。苏惇元生卒年及生平未详,安徽桐城县人。“四礼”指冠、婚、丧、祭,“从宜”即顺从今俗、因时制宜。作者做法是:乡俗不违古礼的地方就采用,乡俗违背古礼处就予以辨正,且所定仪节力求简单易行,如自序所说“不至废礼,不求变俗。”书分四卷:卷一冠礼、卷二婚礼、卷三丧礼、卷四祭礼。每一卷末都附有总论。此书虽名“从宜”,但实质上注重“守经”,如《丧礼总论》认为:时俗葬丧之礼用乐及客人饮酒都不合古礼。这就是“守经”的表现。存有同治十年(1871)刊本。
六十卷。雍正九年(1731)世宗宪皇帝(即雍正皇帝)(1723-1735)编,乾隆六年(1741),乾隆皇帝亲自为此书写了序文刊布。此书分为三十二类,共有一千九百条则。从篇帙上看,为清朝各皇帝圣训之首
二十一卷。明杨时乔(1531-1609)撰。时乔字宜迁,号止庵,江西上饶人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进士,官至吏部侍郎,谥端洁,事迹见《明史》本传。该书共分六部,即《论例》二卷;《古文》二卷,以篆书写
二卷。清王念孙撰。王氏生平见“广雅疏证”。是书见于罗振玉所辑《高邮王氏遗书》。王引之《经义述闻》卷三十一亦存王念孙古韵分部说。王氏分古韵为二十一部,《古韵谱》按所分二十一部,分别辑录《诗经》、《楚辞》
四卷。明熊廷弼(1569-1625)熊廷弼,字飞百。湖广江夏(今湖北武昌)人。万历进士。万历四十七年(1619),任辽东经略。当时后金(清)崛起,他招集流亡,整肃军令,训练部队,加强防务,在职年余,后
见《陆子》。
四卷,附录一卷。清江永撰。此书久无传本,光绪年间由合肥李瀚章刊行于世。此书共四卷:卷一举圣祖论乐五条,题名曰皇言定声,每条详加引申,作者主张黄钟之宫应居中位,即次序应为:徵、羽、宫、商、角,而非宫、商
二卷。宋叶梦得(1077-1148)撰。清叶德炯辑。叶梦得,字少蕴,自号石林居士,江苏吴县人。绍圣四年(1097)登进士第,调补丹徒尉。宋徽宗朝,自婺州教授召为编修官,因诏对称旨,特迁祠部郎官。大观初
七卷。明郑履淳撰。郑履淳字叔初,海盐(今属浙江)人,生卒不详。嘉靖四十年(1561)进士,官至光禄寺少卿,乃郑晓之子。晓字窒甫,嘉靖进士,以兵部侍郎总督漕运,御倭有功,官至兵部尚书,为严嵩所恶,落职归
八卷。清顾大申(约1662年前后在世)撰。顾大申本名镛,字震雉,一字见山,华亭(上海松江)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顺治九年(1652)进士。授工部主事。曾辑有《毛诗》、《楚骚》及《文选诗》、《唐人诗》。自著
六卷。清内阁谥法官书。是书分上中下三册,上册三卷,中册二卷,下册一卷。上册三卷分别为列朝庙号、列朝尊谥、列后尊谥,中册二卷分别为妃嫔谥、诸王谥,下册一卷为臣下所用之谥。清朝谥法,远法成周,旁征近代,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