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礼从宜
四卷。清苏惇元撰。苏惇元生卒年及生平未详,安徽桐城县人。“四礼”指冠、婚、丧、祭,“从宜”即顺从今俗、因时制宜。作者做法是:乡俗不违古礼的地方就采用,乡俗违背古礼处就予以辨正,且所定仪节力求简单易行,如自序所说“不至废礼,不求变俗。”书分四卷:卷一冠礼、卷二婚礼、卷三丧礼、卷四祭礼。每一卷末都附有总论。此书虽名“从宜”,但实质上注重“守经”,如《丧礼总论》认为:时俗葬丧之礼用乐及客人饮酒都不合古礼。这就是“守经”的表现。存有同治十年(1871)刊本。
四卷。清苏惇元撰。苏惇元生卒年及生平未详,安徽桐城县人。“四礼”指冠、婚、丧、祭,“从宜”即顺从今俗、因时制宜。作者做法是:乡俗不违古礼的地方就采用,乡俗违背古礼处就予以辨正,且所定仪节力求简单易行,如自序所说“不至废礼,不求变俗。”书分四卷:卷一冠礼、卷二婚礼、卷三丧礼、卷四祭礼。每一卷末都附有总论。此书虽名“从宜”,但实质上注重“守经”,如《丧礼总论》认为:时俗葬丧之礼用乐及客人饮酒都不合古礼。这就是“守经”的表现。存有同治十年(1871)刊本。
二十九卷。明黄姬水(1509-1574)撰。生平详见《白下集》(辞目)。是集凡二十九卷。赋一卷,诗十二卷,文十六卷。王世贞在《艺苑卮言》称其诗“如北里名姬作酒纠,时出俊语。”所论颇为准确。其文则学有所
二卷。《文稿初集》四卷。清史念祖(1842-1910)撰。史念祖,字绳之。江苏江都人。二十岁初任官为通判。后因功授道员衔。累官至广西巡抚,罢归。后以副都统衔在东三省办事。受徐世昌弹劾罢官。卒后,赵尔巽
四卷。清朝姜兆锡撰。姜兆锡字上均,丹阳人。康熙二十九年(1690)举人。乾隆初年被推荐充任三礼馆纂修官。该书取名“述蕴”是因为取《通书》“圣人之精画卦以示,圣人之蕴因卦以发”之义。其大旨则严格遵守朱子
①二十五卷。明南轩撰。轩字叔后,渭南(今属陕西)人。嘉靖进士。历任翰林院庶吉士,吏部文选司郎中,终山东参议,人称渭上先生。著有《通鉴纲目前编》、《关中文献志》。该书以金履祥《通鉴前编》、陈柽《通鉴前编
二卷。宋苏辙(见《诗传》)撰。《道德经解》,又称《道德真经注》、《道德经疏》、《老子新解》、《老子解》。宋以前学者注解《道德经》,或参阅河上公注本,或依据王弼注本,综其要旨,皆述无为养生治国之道,注文
二十四卷。明朱翊(约1596年前后在世,)撰。生卒不详。翊字匡鼎,自号隐真子。明荆王朱瞻堈六世孙。万历二十八年(1600年)袭封樊山王。其父载岭以文行称。翊承其家学,与弟翊买两个弟皆好为诗。兄弟尝共处
六卷 清刘彬华(生卒年不详)编。刘彬华,字藻林,番禺(今广州市)人。嘉庆间进士,授编修。后以母老不复出,主讲端溪、越华两书院。勤于课士。此集为地方诗选集。初集三卷、二集三卷。另附补遗一卷。刘氏以为清代
不分卷。清丁彦臣藏。丁彦臣(1829-1873),字砚丞,又字筱农,归安(今浙江吴兴)人。少有才略,穷居读书。投山东军。巡抚阎敬铭、丁宝祯皆雅重之。署山东省粮道。丁在浙西原以藏书著名,其藏书印记有八千
四卷。清顾翰(1783-1860)撰。顾翰字蒹塘,锡山(今江苏无锡)人。清代词人,嘉庆举人。曾为京城教习,出知泾县。工诗,尤善填词。晚年主讲东林书院,著有《拜石山房诗词集》。另辑有《泾川诗抄》。所著《
续补《古书疑义举例》的作品,详见“古书疑义举例五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