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分律合注戒本
二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四分律合注戒本》作于唐贞观八年(634),为一卷本。永徽二年(651)重修后成二卷本。道宣不偏执师传,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。每戒立目,以示纲领,各戒缘起,随文类引。因文约意正,博要适度,便于传诵,故在唐代有一定影响。现常见载于续藏经。
二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四分律合注戒本》作于唐贞观八年(634),为一卷本。永徽二年(651)重修后成二卷本。道宣不偏执师传,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。每戒立目,以示纲领,各戒缘起,随文类引。因文约意正,博要适度,便于传诵,故在唐代有一定影响。现常见载于续藏经。
见《灵秘十八方加减》。
二卷。唐高彦休(873-944)撰。高彦休号参寥子,籍贯不详。乾符甲午二十一岁举进士,曾任淮南节度使高骈从事,官衔为摄盐铁巡官、朝仪郎、守京兆府咸阳县尉、柱国。书前有自序,称书作于僖宗年间,共五十一篇
四卷。清徐以泰(约1766年前后在世)撰。徐以泰字陶尊,德清(今浙江湖州)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国子监生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官阳曲县知县。徐以泰工诗。其诗皆早年所作,故骨格未就,而时有隽句。该书《四
四卷。明李堪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李堪,号楚愚,应城(今属湖北英城市)人。撰有《玉洞藏书》四卷。此书卷首有何思沛序,称李堪屡失利于棘闱,常为诸生,说明不得其志。此书约成于万历壬子(1612)年,前二卷取宋
见《明辨类函》。
十一卷。宋刘班(生卒年不详)刘班字希范,吴兴(今属浙江)人。官至同知三省枢密院事。本书模仿李翰《蒙求记》的体例。收取两汉的事,以韵语编之。以便乡塾之诵习,而于史学无所发明。
十六卷。汉焦延寿(生卒年不详)撰。焦延寿字赣,梁(今河南商丘)人。初以好学得幸于梁王,学生而为郡吏,察举补为小黄(今河南开封东北)令。曾从孟喜学《易》,授于京房,故其事附于《汉书·京房传》后。又宋代黄
四卷。清邵宝华撰。邵宝华字荆献,号纯斋。河南西平人。此书意在发明周易义理,于象数涉猎不多。有时杂引史事证经,多不切确。如释“屯”其膏为:“君非亡国之君、臣皆亡国之臣,吾于前明崇祯见之。”释“明夷”卦“
十卷。清浦龙渊撰。浦龙渊字潜夫,吴县人。曾为洪承畴幕僚,由于洪承畴的推荐而官至城步县知县。自认为“六爻之义本一理,四圣之旨本一贯”,由于说易者都以自己的意见解易,才导致卦辞不通于象辞,下卦之辞有的不通
十六卷。清沈继贤、常大升同纂。沈继贤,详见雍正《重修太原县志》。常大升曾充训导。考岚县志,始于明万历十六年,谈应春草创粗备,仅为八卷,康熙十二年间,邑令杨于鼎续修,不果,直至继贤掌斯邑之第二年,重修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