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分律合注戒本
二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四分律合注戒本》作于唐贞观八年(634),为一卷本。永徽二年(651)重修后成二卷本。道宣不偏执师传,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。每戒立目,以示纲领,各戒缘起,随文类引。因文约意正,博要适度,便于传诵,故在唐代有一定影响。现常见载于续藏经。
二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四分律合注戒本》作于唐贞观八年(634),为一卷本。永徽二年(651)重修后成二卷本。道宣不偏执师传,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。每戒立目,以示纲领,各戒缘起,随文类引。因文约意正,博要适度,便于传诵,故在唐代有一定影响。现常见载于续藏经。
清沈起撰。起明末清初人,生卒年不详,字仲方,秀水(今浙江嘉兴县)人。明末诸生,后出家为僧。除此书外,还著有《学园集》、《今国语》、《宗门近录》等。此书包括五种,一为《大易测》,分《图象疏义》、《字画订
四卷。不著编辑人名氏,也无著成年月。根据书的内容,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。其卷一为公式,卷二为选举、考劾、限期、封荫、文移、营私、仓库、俸饷、户口、恤赏承催解支、灾赈、本章,卷三为祀典、仪式、印信、考试
一卷。清钱大昕辑。钱大昕生平事迹详见《廿二史考异》。东汉应劭撰有《风俗通义》一书,《隋书·经籍志》载其书三十一卷,注云录一卷。马总《意林》亦云三十一卷。《新唐书》和《旧唐书》则作三十卷,当未将录计算在
一作《泾野先生周易说翼》。三卷。一作五卷。明吕楠(1479-1542)撰。楠字仲木,号泾野,陕西高陵人。正德三年(1508)壮元及第,授翰林修撰。官至南京礼部右侍郎。终身以教授为主,与湛若水、邹守益等
四卷。明张元忭(生卒年不详)撰。张元忭著有《绍兴府志》。其书采辑诸子之语,分编二十五类。其第四卷臣道类外,又分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。门目较为冗杂。
见《水浒传》。
四卷。《拾遗》一卷。明戚雄编。戚雄字世英,金华(今属浙江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正德六年(1511)进士,官至监察御使。戚雄以赵鹤所编《金华文统》弃取不当而编本书,乃取其乡先辈潘良贵、范浚、吕祖谦、陈亮、唐
十二卷。《二稿》八卷。宋陈仁子(约1279前后在世)撰。陈仁子字同俌,(一作同甫)号古迂,茶陵(今湖南株州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咸淳十年(1274)漕试第一。宋亡不仕。建别墅于东山,人称为“东山陈氏”。著
十卷,首一卷,清双全等修,顾兰生等纂。双全,满州正黄旗人,汉军翻译生员、吏部笔帖式,同治九年署任广丰知县。顾兰生,江西广丰人,官广东惠州府知府。《广丰县志》同治十一年(1872)刻印。此志体例依照省颁
一卷。元胡师安撰。胡师安,生卒年不详,目录学家。《元西湖书院重整书目》系西湖书院的元代藏书目,也含有宋以来的官府书籍,仅著录书名。经部五十一种、史部三十六种、子部十一种、集部二十四种,共著录一百二十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