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国交涉公法论
十六卷。英国Phillimore撰。英国傅兰雅口译,清俞世爵笔述。是书原名《国际法注解》,共有十二卷:初集四卷论“国与领土”,二集四卷论“平时公法”,三集四卷论“战时公法”。咸丰四年(1854)初刊,咸丰七年续刊,同治九年(1870)复刊。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(1894),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、卷十、卷十一、卷十二四卷,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、卷十四两卷,原书卷十一、卷十二改为卷十五,卷十六。是书后有校勘记,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,可为不同译名对照。有江南制造局本。
十六卷。英国Phillimore撰。英国傅兰雅口译,清俞世爵笔述。是书原名《国际法注解》,共有十二卷:初集四卷论“国与领土”,二集四卷论“平时公法”,三集四卷论“战时公法”。咸丰四年(1854)初刊,咸丰七年续刊,同治九年(1870)复刊。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(1894),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、卷十、卷十一、卷十二四卷,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、卷十四两卷,原书卷十一、卷十二改为卷十五,卷十六。是书后有校勘记,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,可为不同译名对照。有江南制造局本。
五十三卷。清万斯同撰。十七史自《后汉书》以下,只有《新唐书》有表,其余皆缺,故作者予以一补撰。以《史纪》、《汉书》的体例为参考,作诸王世表、外戚侯表、外戚诸王世表、异姓诸王世表、将相大臣及九卿年表;仿
三卷。宋范仲淹(989-1052)撰。范仲淹生平详见《政府奏议》。此编皆范仲淹平生手简。共三卷。其中家书三十六篇,交游八十一篇。皆其家子孙所辑。宋时已于集外别行。后有张栻及朱子所作《文正书帖跋语》二则
十六卷。清孔继涑辑刻张得天书十二卷,孔广廉刻孔继涑书四卷。孔继涑曾刻张得天书为《瀛海仙班帖》。孔继涑本为张得天之婿,从受其书法,藏张氏书迹颇多,复又借摹别家所藏。张得天一生俯首董其昌,最重其所刻帖,曾
十六卷。《补注》一卷。清袁枚(1716-1798)撰。清石韫玉(1756-1837)笺。袁枚字子才,号简斋,又号随园,晚年自号仓山居士、随园老人。浙江钱塘(今杭州)人,清代诗人。乾隆初进士,改庶吉士。
①二卷。明魏浚撰。魏浚字苍水,松溪(今福建松溪县)人。万历三十二年(1604年)进士,官至右佥都御史,巡抚湖广。尚著《周易古象通》八卷等。《方言据》搜辑言之有据的方俗语词凡二百余条,加以辨析考证。“然
①八卷。清李长庚修,张殿珠纂。李长庚字宏庵,辽宁辽阳县人,康熙二年(1663)举人,康熙十二年(1673),任荣河县知县。在任期,仁慈爱民,德政颇嘉。张殿珠,举人,新宁知县。按荣志创修于明万历二十六年
一卷。清毛奇龄(1623-1713)撰。毛奇龄字大可,号初晴,又以郡望称西河,浙江萧山人。康熙时,任翰林院检讨、明史馆纂修官等职。治经史及音韵学,能散文诗歌,通音律,著有《四书改错》、《西河诗话》、《
十二卷,首一卷,末一卷,清顾人骥修,沈成国纂。宋宁宗嘉泰二年知县黄葵首修县志。宋理宗开庆改元知县钟绍安再修。明成化二年知县萧宏、弘治六年知县徐绶、万历七年知县杨万春先后三修。清康熙二十六年(1687)
四卷。清李中黄撰。李中黄字子石,麻城(今属湖北省)人。生卒年及生平不详。四种为《论史》一卷、《论禅》一卷、《论诗》一卷、《论文》一卷。有如皋冒衰书序,云“李子学究天人,道阐性命”,“闭户键关,独居一室
八卷。清张世荦(生卒年不详)撰。张世荦,字无夜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清乾隆九年甲子(1744)举人。撰有《南华模象记》八卷。清人注解《庄子》者,有的引《庄子》以释佛理,有的则以佛家之说释解《庄子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