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卷。明郝敬(详见《周易正解》)撰。《尚书辨解》前八卷注解伏生所传今文《尚书》28篇,后两卷考辨伪古文《尚书》,故称为“辨解”。敬攻击伪古文《尚书》最力,举其文词与今文不同的证据30条,证其为伪书,并
四卷。明吴甡撰。吴甡字鹿友,号耑愚,晚号柴庵,扬州兴化(今江苏兴化)人。万历四十一年(1613年)进士,天启中曾官至御史,因忤宦官魏忠贤而削籍。崇祯初官复原职,后升任礼部尚书,兼东阁大学士。李自成农民
一卷。清吴养原撰。养原,副贡生,官任主事,生卒年及事迹未详。为谱主之子。谱主吴文熔(1792-1854),字甄甫,一字子范,号云巢,别号竹孙,江苏仪征人。嘉庆二十四年(1819年)进士,以礼部侍郎,授
一卷。宋王灼(约1162前后在世)撰。王灼,字晦,号颐堂,又号小溪。遂宁(今属四川)人,生卒年不详。此书详细叙述了曲调之源流。全书共分三十五条,前七条为总论,叙述自古初到唐、宋声歌递变之由;次二十八条
十二卷。清褚廷璋(约1779前后在世)撰。褚廷璋字左莪,号筠心。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,生卒年未详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召试,赐内阁中书。二十八年(1763)进士。官至翰林院侍读学士,降六品衔,乞归
见《己任编》。
上下两卷,附一卷。清戴煦撰。煦字鄂士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其精于算学,善于画,尤勤于律吕。曾辨正七律之说,谓凡神与人以数合,以声昭,然后相应,故以七同神人之数而以律和神人之声。七律七同实涉附会。其与
八卷。明粟可仕修,檀芳邃、王命新纂。粟可仕,任丘县人,举人出身,万历三十六年(1608)任汶上县知县。檀芳邃,邑人,进士出身,历任户部主事。王命新,邑人,历任南京尚宝寺卿。万历三十六年,粟可仕宰汶上县
十二卷。清许宝书撰。许宝书,顺天大兴县人。官至淮南总局会办、总办。是书成于同治九年(1870),首载撰者自序,言取童濂《淮北票盐志略》,续为是编,一切体例仍前志之旧,节去各图、议票改道遴员丈池奖励税库
十卷。明刘侗(生卒年不详)撰。刘侗著有《帝京景物略》。此书分二十三部,后附《物理考》、《通微志》二篇。全都是采辑类书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