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续编
三十二卷。清许梿撰。许梿,见前条。是书为《刑部比照加减成案》的续编,体例一如其旧:卷一至卷五为名例、兵律邮驿,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,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,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,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,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。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(1822)起,至道光十二年(1832)止。仍以贼盗成案为多。有道光刊本。
三十二卷。清许梿撰。许梿,见前条。是书为《刑部比照加减成案》的续编,体例一如其旧:卷一至卷五为名例、兵律邮驿,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,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,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,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,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。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(1822)起,至道光十二年(1832)止。仍以贼盗成案为多。有道光刊本。
四卷。辽释行均(生卒年不详)撰。行均字广济,俗姓于氏,通小学。此书是一部按部首和四声两相结合排列的字书。卷首有辽圣宗统和十五年七月一日燕台悯忠寺(即今北京法源寺)释智光(字法炬)序。智光认为有了这部书
十六卷。南宋汪藻(1079-1154)撰。藻字彦章,饶州德兴(今属江西)人。崇宁进士,曾任翰林学士,绍兴中曾历知湖、抚、徽、宣诸州。著有《浮溪集》、《浮溪词》、《靖康要录》等。该书又名《靖康诏旨》,为
① 十三卷。孙觉(1028-1090)撰。孙觉字莘老,高邮(今属江苏)人,宋代著名经学家。孙觉早年师事著名经学家胡瑗,从胡氏受《春秋》学,后中进士,累官至右正言。王安石与孙觉原是好友,遂引用之,欲其协
二卷。宋叶梦得(生平详见《春秋传》)(1077-1148)选。二十卷辞目。《春秋传》俱有麟台故事,编前有梦得序,称致道《北山集》四十卷,既为之序。人皆知致道之文,而不知其诗。即知其诗,亦仅知其古风,而
原为宋代黄汝嘉辑,是晁氏族姓类丛书,原收书四种八卷,有宋晁迥《昭德新编》三卷、晁迥《道院集要》三卷、宋晁冲之《具茨晁先生诗集》一卷、宋晁说之《晁氏客语》一卷。至明代晁进重编。晁进字君石,号春陵,晁氏后
四十八卷,清平翰创修,黄乐之主修,郑珍、莫友芝纂。平翰,字樾峰,浙江山阴县人,道光年间任遵义知府。黄乐之,顺德人,举人。郑珍(1806-1864),字子伊,晚号紫翁,贵州遵义人,道光五年(1825)恩
三卷,首一卷,清贺祖蔚修,刘凤纶纂。刘凤纶,参见光绪《兴国州志》条。光绪十五年(1889),州人陈光亨续修州志,刘凤纶曾任分修,旋官湖南,于二十九年(1903)回原籍。州人公议再续州志,搜求旧存,始知
二卷。明徐渭(1521-1593)撰。徐渭字文长,一字文清,自号天池山人,晚年号青藤道人。诸生,山阴(今浙江绍兴)人。曾为闽浙总督胡宗宪幕客,常与之策划军事。后胡宗宪因事下狱,徐渭惧祸而发狂,隆庆元年
十四卷。清沈德潜(1673-1769)编选。(生平见《古诗源》条)沈德潜晚年选编其门下士吴地七人之诗成此书。其中有:王鸣盛《耕养斋集》二卷,吴泰来《古香堂集》二卷,王昶《履二斋集》二卷,黄文莲《听雨斋
五卷。工部奉救撰。清工部以直属各道一切工程需用工料按现行作法成例均有浮多,屡经驳减,并不划一。因频发是书以备查核。《直隶五道成规》乾隆刻本,共五卷。其所谓五道者,乃清河、永定、通水、天津、大名五河。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