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旧本题湘山樵夫撰。记述绍兴年间因不附和议而被贬谪的张浚、赵鼎、胡铨等30人事。每人略具事实,多者三四行,少者仅一二语。陈振孙《直斋书录解题》载有《绍兴正论》二卷,注云:“序称潇湘野人,不著名氏,
十二卷。清揆叙奉敕纂。揆叙(1675-1717),字恺功,纳兰氏,正黄旗满洲人,大学士、康熙朝宰相纳兰明珠之子,诗人纳兰性德之弟,女诗人纳兰氏之兄。康熙三十五年(1696),由二等侍卫特授翰林院侍读,
十二卷。冯云鹏撰。冯云鹏,字海宴,通州(今江苏南通)人。此书系冯云鹏与其弟冯云鵷二人同辑,是一部综合性的古器物图谱。书成于清嘉庆末年。从乾隆时起,由于金石学盛行,有人把铜器和石刻或其他器物汇合在一书中
十三卷。清孙致弥(约1671年前后在世)撰。孙致弥字恺似,号松坪,上海嘉定人,生卒年不详。家虽贫,但刻苦读书。康熙初年(1662)初荐,召试称旨,康熙十七年(1678)以太学生赐二品服,充朝鲜副使,命
又名《通纪》 十五卷(缺前三卷),唐马总撰,孙光宪续。马总(?-823),字会元,扶风(今属陕西省)人。唐德宗贞元十三年(797)以后,为义成节度使姚南仲从事。十六年,监军薛盈珍谮之,贬为泉州别驾,后
二十二卷。清孔尚质撰。孔尚质,字元长,清武陵(今湖南常德市)人,此编虽然是以年表为名,然而实非司马迁旁行斜上之体。其体例多不允协。例如每年但大书甲子,且以晋宋年号与潜号分注,则统绪全然背离。其书未附《
七卷。清孔广林撰。广林,山东曲阜(今属山东)人,字丛伯,孔广森之弟。书凡七卷,卷一自《天官·冢宰》“设官分职”至“《屦人》为素屦,”卷二自“乃立地官司徒”至《场人》“凡祭祀、宾客,共其果蓏”,卷三自“
一卷。清薛熙撰。薛熙字孝穆,江苏苏州人。生卒年及仕履皆不详。此书所载为康熙三十五年(1696)江南提督张云翼教练炮弩之事。书中所载诸般火器及军中诸般阵法颇为详尽。对研究清初军事史有一定的参考价值。此书
见《新修本草》。
六卷。明徐灿(约1550前后在世)撰。徐灿字文华,后更字本充,号阳溪,奉新(江西西北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嘉靖十六年(1537)举人。尝馆于严嵩家。一日严嵩与朝官饮宴,方献酬,客皆跪而受爵,徐灿遂慨然辞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