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清杨峒撰。杨峒,山东益都县人,生平及生卒年未详。该书内容是考证古代服丧之礼,其体例是先录有关条目,再考证《仪礼》以及历代不同说法列于后。至于《仪礼》所列“大夫降服”等条文,不是清代所用,及衰服等
三十二卷。清许梿撰。许梿,见前条。是书为《刑部比照加减成案》的续编,体例一如其旧:卷一至卷五为名例、兵律邮驿,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,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,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,卷二十三至二十六
十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疑其为明末人所作。考辨各代盐法之沿革演变,时间下限为明崇祯初年。无序目,先总论,后按地域分述,包括两淮、两浙、长庐、山东、福建、河东(黄河以东,即今河北、河南境
二十卷。宋邵雍(1011-1077)撰。邵雍字尧夫,自号安乐先生,其先范阳(今河北涿县)人,后迁居共城(今河北辉县)。一生未仕,以操行学识为世人敬慕。三十岁后游河南,隐居苏门山百源上,人称“百源先生”
二十卷。不著撰人名字。宋徽宗赵佶(1082——1135)敕撰。《宣和书谱》记录宋徽宗时内府所藏诸帖,与《宣和画谱》作于同时。《宣和书潜》首卷收录晋、唐、梁、周历代诸帝王十二人书,其中尤以唐太宗、唐明皇
①二十八卷,首一卷。清赵文在原本,陈光诏续修。陈光诏,蕲水人,曾任长沙县知县。长沙县为各县之首,其志乘创修于康熙七年(1668),为知县胡壮生修,长沙绅士江有溶纂。其书后散失。康熙二十四年(1685)
二卷。清梁兰漪撰。梁兰漪,生卒年不详,字素涵,号蓉溪,江苏江都人,太守汪剑谭母。此书前有钱大昕所作序言,书后附有汪佩珩《桐华吟馆诗存》。此书刊于光绪二十一年(1895)。
四卷。邬庆时著。邬庆时字白坚,番禺(今广州)人。《孝经通论》系邬庆时搜集古来孝经家言,总括所见,本诸心得,摘其大要而成。全书凡四卷,被整理成十篇。第一作者,论孝经为孔子所作。第二时代,论孔子作孝经的时
二卷。清李调元(1734-1802)撰。李调元,字羹堂、赞庵、鹤洲,号雨村、墨庄、童山蠢翁。绵州(今四川绵阳)人。乾隆二十八年(1763)进士,官至学政。著有《童山全集》等。《雨村诗话》为其论诗著作,
十一种二卷。不著编辑者姓名。上卷收《甲申纪闻》、《燕都日记》、《孤臣纪哭》、《北事补遗》、《淮城纪事》、《嘉定乙酉纪事》、《凌义渠殉节纪略》、《扬州殉节纪略》、《史可法传附同死扬州诸公传》、《闯逆伏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