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陌
五代时后汉盘剥人民的手段之一,唐末以来,经济萧条,钱币数量过少,流通不便,遂官定以八十文为一“陌” (百)。后汉三司使王章规定民间向官府交钱时以八十文为一陌,而官府支出时却以七十七文为一陌,称为“省陌”。官府支出一陌即赚三文。
五代时后汉盘剥人民的手段之一,唐末以来,经济萧条,钱币数量过少,流通不便,遂官定以八十文为一“陌” (百)。后汉三司使王章规定民间向官府交钱时以八十文为一陌,而官府支出时却以七十七文为一陌,称为“省陌”。官府支出一陌即赚三文。
汉武帝时对黄河决口的治理。武帝元光三年(公元前132年),黄河决口于瓠子 (今河南濮阳附近),流向东南的钜野泽,灌入淮河、泗水,泛滥成灾,危及十六郡。汉武帝使汲黯、郑当时主持堵塞决口,劳而无功。丞相田
周武王克商后,封纣王子武庚(禄父)于商,统治商遗民。武王去世后,武庚乘周统治集团内部发生矛盾之机发动大规模武装叛乱,以图恢复商王朝。后在周公的武力镇压下失败。参阅“周公东征”。
明代在东北地区设立的地方军政机构。居住在我国黑龙江、松花江流域的满族,明朝时仍称女真,当时分为建州、海西、东海(也叫野人女真)三大部。洪武八年(公元1375年),设辽东都指挥使司,派使招谕,女真各部首
春秋时期晋国实行的一种田制。韩原之战后,晋惠公被俘虏至秦。不久,秦穆公许晋讲和。晋惠公为谋求国人的拥戴,遂派人回国,以国君的名义赏给国人田地,名之曰“作爰田” (爰或作辕,又作9
我国封建时代地方之民兵。其名称因时因地而异。一般为边战守,边耕种,不脱离生产。主要用于镇压人民反抗和抵御别族压迫骚扰。多由当地地主豪绅直接掌握。宋承五代之制,建立乡兵,有弓箭手、士丁、弩手等多种名目。
中统三年 (公元1262年)汉人军阀李璮发动的武装叛乱。李璮为金末红袄军领袖李全之子。金宣宗兴定二年(公元1218年),李全降宋,后又叛降蒙古。李全死,李璮袭职益都行省。忽必烈即位,加封其为江淮大都督
清末官署名。1906年(光绪三十二年)改理藩院为理藩部,职掌为管理蒙古、新疆、西藏等少数民族事务,减去原掌管的一部分外交事务(划归外务部),内部组织仍旧。主管设尚书、侍郎,1911年(宣统三年)改称大
商朝中期,商王盘庚为了挽救商朝的政治危机,决定再一次迁都。他选择了背靠太行山的洹水岸边的殷(今河南安阳小屯)为新都所在。但臣民不愿迁居,相率发出怨言,反对迁都。盘庚分别劝说贵族和民众,要求他们遵守先王
清初为了防范汉族人民以沿海岛屿为依托进行反抗,杜绝“民夷勾结”,危害清朝统治,厉行海禁, “寸板不许下水”。清初对外通商的口岸只有澳门一地。康熙二十二年(公元1683年),清朝统一台湾,始许民得以造船
管仲相齐过程中的一项改革内政的措施。这项措施是针对鄙野的农民而实行的,即根据农民种植土地的肥瘠及收成的多少征收不同的赋税。这项措施的目的,在于防止农民因赋税不均而流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