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历史事件>拉萨条约

拉萨条约

清末英国强迫西藏地方当局非法签订的不平等条约。1903年(光绪二十九年)英国以边界和通商问题为借口,对中国西藏发动武装侵略。次年8月(六月)侵略军攻陷拉萨, 9月(七月)强迫西藏地方当局与之签订非法的《拉萨条约》。主要内容有:非经英国同意,不得将西藏土地让卖、租典与外国;开放江孜、噶大克、亚东为商埠,英国在商埠派驻官员;赔偿英国兵费五十万镑;拆除自印度边界至江孜、拉萨的防御工事等。《拉萨条约》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,遭到全国人民,首先是藏族人民的坚决反对。清政府也认为失权过多, 拒绝签字,并派代表与英国重新交涉。1906年4月(光绪三十二年四月)在北京签订《中英续订藏印条约》,英国不得不确认中国对西藏地方的领土主权,但仍坚持将《拉萨条约》作为附约,因此英国加强了在西藏的侵略势力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五官

    周代管理民政的五种官职。《礼记·曲礼》: “天子之五官, 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。”司徒管民事,征发徒役;司马主军政和军赋;司空主土地事宜和营作;司士或称司事,管版籍爵禄;司寇掌刑狱

  • 前蜀

    五代时十国之一。公元903年,唐西川节度使王建所建。王建少时以屠牛、贩私盐为业。唐末应募从军,参与镇压王仙芝、黄巢农民起义,官至忠武军八都头之一。后入四川投唐僖宗,为宦官田令孜收为养子,遂转壁州(今四

  • 都元帅府

    金朝太宗至海陵王时中央最高统军机构。金朝初以谙班勃极烈为内外诸军都统。后以军队扩大,战事日繁,急需对各路金军集中指挥,以便协同作战。天会三年(公元1125年),金兵大举攻宋,遂在中央设都元帅府,置都元

  • 荫亲荫客制

    西晋时期世家大族荫庇依附人口的制度。司马氏政权为维护世家大族利益,在颁布占田制的同时,还规定了依官品荫庇亲属和荫庇衣食客、佃客的制度。官吏依品阶的高低,可荫庇亲属,多者九族,少则三世。荫庇佃客,第一、

  • 六筦

    亦作六管。王莽称帝后采取的经济措施之一。始建国二年(公元10年),王莽下令对盐、铁、酒、铸钱、五均赊贷和名山大泽等六项事业,由国家统一掌握和征收税金。盐铁专卖是继承西汉制度。榷酒是在每郡专设酒士一人,

  • 四帐皇族

    辽朝四个宗室贵族集团。又称皇族四房或一帐三房。阿保机的后裔九代(九帐)皇族,地位最尊,为横帐;阿保机的伯父岩木之后裔,为孟父房;叔释鲁的后裔,称仲父房;诸弟刺葛、迭剌、寅底石、安端及苏的后裔,为季父房

  • 南衙北司之争

    唐代后期外廷官僚集团和内廷宦官集团的冲突斗争。唐朝官署在皇城,宦官机构在宫城,皇城在南,宫城在北,故朝官官署称南衙,宦官机构称北司。唐初,宦官人少位卑,无权过问朝政大事。玄宗开元、天宝之际,宦官势力大

  • 明朝三司

    明代地方省级政权机构。洪武九年(公元1376年),废除元代在各省的行中书省之名,以“三司”为省级政权机构。“三司”有布政使司,长官为左、右布政使,下有左、右参政,左、右参议等,职掌一省的行政、民政、财

  • 汉军

    元代军队的一种,系由北方汉人(包括汉、契丹、女真等族)组成。元统一后,汉军多作为镇戍军分驻各地。

  • 海陵改制

    金海陵王完颜亮即位后, “疏忌宗室”,先后以“谋反”罪杀完颜秉德、唐括辩、宗本、宗懿、撒离喝、宗义等女真贵族,吸收一大批汉、奚、契丹、渤海等族封建士人参政,同时大力改革政治军事体制,发展社会生产。其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