士家制度
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。士家即士兵之家,其户籍立为军籍,不属郡县政府管理。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,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,在士家制度束缚下,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。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,世代当兵。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,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。士兵逃亡,罪及妻子。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,不能解除军籍。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,发展于两晋,衰落于南北朝。士家制度的实行,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。
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。士家即士兵之家,其户籍立为军籍,不属郡县政府管理。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,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,在士家制度束缚下,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。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,世代当兵。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,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。士兵逃亡,罪及妻子。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,不能解除军籍。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,发展于两晋,衰落于南北朝。士家制度的实行,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。
突厥人最早居住在新疆阿尔泰山南部一带,随水草迁徙,以畜牧、射猎为务,是一个游牧民族。五世纪初,臣属于柔然。因为会炼铁,做柔然的铁工,故称为“铁奴”。六世纪初,在酋长土门统领时期,势力渐强,始和西魏通商
古运河名。春秋末年,吴王夫差北上争夺中原霸权,为沟通江淮间水道,于公元前486年修筑了邗城(令江苏扬州),然后由此掘深沟,南引长江水,向北穿过今江苏高邮西,东北折入古射阳湖(在今江苏宝应附近),再西北
西晋荆、湘地区流民起义。西晋末年,梁(治今陕西汉中)、益(治今四川成都)二州十余万人流徙到荆(治今湖北江陵)、湘(治今湖南长沙)地区就食,遭当地官吏和豪强地主迫害。永嘉五年(公元311年),西晋荆州刺
清末官署名。1911年(宣统三年)清政府仿行宪政成立责任内阁,为总揽国政的最高机关,但又恐其职权过重,另设弼德院,规定“该院权限与内阁相为维系”,名为“用备顾问”,实则以为制约。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
东吴孙权黄武五年至黄龙三年(公元226年—231年),交州刺史吕岱派遣中郎康泰、宣化从事朱应出使林邑(今越南南部)、扶南(今柬埔寨)等国。康泰、朱应归国以后,分别著有《吴时外国传》和《扶南异物志》等书
辽侍卫亲军之一。述律后(即应天皇后)在跟随太祖阿保机征战,或留守宫帐时,由俘获的蕃汉人户中拣选壮勇约两万人,组建一支侍卫精锐部队, 战斗力极强。因珍视之如珊瑚, 故名“属珊”。述律后死,属珊被改编为御
1856—18601年(咸丰六至十年)英法联军侵略中国的战争,又称英法联军之役。为了进一步打开中国的市场,扩大侵略特权,英国制造“亚罗”号船事件,于1856年10月23日(咸丰六年九月二十五日),武装
汉初萧何制定的法律。战国时魏相李悝吸收各国刑法,制定《法经》六篇。商鞅变法,将《法经》引入秦国, 改称《秦律》。刘邦入关宣布约法三章。西汉建立后,以“三章之法,不足以御奸”,于是相国萧何搜集秦法,作《
护国战争后所形成的与北洋军阀对峙的军阀势力,亦称滇桂军阀。滇系军阀头目唐继尧,云南会泽人,日本士官学校毕业回国在云南新军中任军官,辛亥革命后任云南军政府军政、参谋两部次长,曾率兵入黔一度任贵州都督。1
南宋发行的纸币。高宗后期,临安(今浙江杭州)富商先曾印造纸币“便钱会子”。绍兴三十一年(公元1161年),朝廷在临安置行在会子务,以铜钱为币值本位,面额有一贯、二贯、三贯及二百、三百、五百六种,行于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