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潭安抚司
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。始置于元代,初称龙潭安抚司。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。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。明洪武八年(1375),改安抚司。二十三年(1390)废。永乐四年(1406)复置,以田应虎充安抚使。嘉靖三十三年(1554),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,被捕,死于狱,子黄中被谪戍。清定鼎北京后,因归附早,被获准袭安抚使职。雍正十三年(1735)改土归流后,辖地并入咸丰县。
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。始置于元代,初称龙潭安抚司。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。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。明洪武八年(1375),改安抚司。二十三年(1390)废。永乐四年(1406)复置,以田应虎充安抚使。嘉靖三十三年(1554),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,被捕,死于狱,子黄中被谪戍。清定鼎北京后,因归附早,被获准袭安抚使职。雍正十三年(1735)改土归流后,辖地并入咸丰县。
见“都指挥使”(1817页)。
古县名。南北朝时属梁州,在今四川嘉陵江支流林溪上游仪陇等县一带。北周天和三年(568),※恒棱僚举兵反梁,起兵于此。
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。此词源于唐代,意为“各色各目”、“诸色名目”、“种类”等,有时亦指“姓氏稀僻者”。元代成为对西北各族、西域以至欧洲来华各族人的统称。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,将治下臣民大体按
见“保八”(1680页)。
甘肃省方志,吴祯撰,清刘卓增订,明嘉靖二十五年(1546)修,四十二年(1563)金台刘氏仕优堂重刻。正文共4卷,卷首1卷,卷1地理志,包括沿革、郡名、分野、形势、疆域、山川、城池、桥梁、里廓、古迹、
东汉至魏晋时对内迁羌人部落的统称。因与其他羌人部落相比,居地偏东,故称。从东汉初年开始,西羌部落先零、烧当、钟羌、牢姐等不断起兵反抗东汉政府的统治与压迫。汉朝屡出兵镇压,并强迁其部众于陇西、汉阳、安定
见“合不频尼”(835页)。
元朝铜钱之一种。又称至正铜钱、至正钱。顺帝至正十年(1350),变更钞法,发行新中统元宝交钞,并铸至正通宝,与中统钞并用。立诸路宝泉都提举司掌鼓铸。与历代铜钱相参行用。每千文准新中统钞1贯、至元钞2贯
书名。广西地方志及民族志。2卷。明魏浚(字禹卿,号苍水,福建松溪人,汉族)撰。据采访与史书、方志写成。万历四十年(1612)成书。内容主要记述山川、名胜、风土、人情及少数民族情况。其中卷上写山川、特产
408—452北魏皇帝。423—452年在位。亦称佛厘、佛狸伐。鲜卑拓跋氏。※拓跋太宗嗣长子,母杜贵嫔,冀州汉人。明元帝泰常七年(422),封泰平王,拜相国,加大将军,寻立为皇太子。父疾,奉命监国,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