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契丹
见“西辽”(689页)。
见“西辽”(689页)。
旧时云南丽江纳西族平民姓氏。具有平民等级称谓的性质。洪武十五年(1382),丽江土知府木得(阿甲阿得)率众附明,钦赐木姓。从此统治集团中的世袭贵族便以木为姓。把被统治人民称为“和姓”,故有“四郡齐民一
见“木速蛮”(257页)。
?—1364元末云南大理总管段功属臣、白族诗人。大理人。仕段功为员外郎,紧随左右参政议事。惠宗至正二十三年(1363),因万胜(明二)率红巾军攻入云南,梁王败逃威楚(今楚雄)召段功入援,遂出谋谏段功应
怒语音译,意为“怒人使用的升”。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用以计量粮食的单位。系用竹筒制成,约20厘米高,口径约8厘米。实际过去怒族人所使用的升很不划一,与他们计量观念单薄有关。
由最年幼之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。通行于父系氏族前期。当时,实行对偶婚,夫妻关系在年青时尚不稳定,双方各有情人,丈夫只是妻子的主夫。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关系的日趋牢固,所生子女方能确定为丈夫的可靠血统
元朝封爵。一作永丰郡王。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,授驼纽金印。皇庆元年(1312),弘吉剌部主德薛禅后裔丑汉驸马受封。
碑名。清乾隆二十二年(1757),弘历为纪念平定阿睦尔撒纳之乱而撰。铭文以满、汉、蒙、藏4种文字镌刻。记叙出兵征讨缘起及安定局势方略。是研究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贵族叛乱的重要史料。原碑存承德普宁寺。
河流名。即今西拉木伦河。西汉时称为“作乐水”,东汉称饶乐水,契丹居饶乐水之北,奚居其南。三国时称“弱洛水”,唐初称“潢水”,辽代称潢河。蒙古语“西喇”意为“黄”,“木伦”意为“河”即黄水。全长2500
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头人。①皇庄、王庄、旗下官庄等,系官设,通例每庄设庄丁10人,以其中一人立为庄头,管理生产、公差、纳粮、纳银、杂供等事。其缺,例以其子弟顶补;被革,则调充他庄庄丁。受屯领催监督,
骆越人首领。参见“骆越”(1782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