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尔位
清朝大臣。汉军镶黄旗人。顺治四年(1647)举人,初任直隶南和知县。九年(1652),授监察御使,巡按陕西。奏准整饬州县吏治腐败、官吏钻营等诸多弊端。十三年(1656),巡按山西,奏请革除晋省诸弊。寻因护解盐银至京事,被劾,免议。康熙三年(1664),迁顺天府府丞。十七年(1678),迁通政使。十九年,授左佥都御史,迁奉天府尹。二十二年(1683),擢刑部右侍郎。二十九年(1690),授佐领。次年,擢工部尚书。旋因疏浚京城河道浮估,降级休致。
清朝大臣。汉军镶黄旗人。顺治四年(1647)举人,初任直隶南和知县。九年(1652),授监察御使,巡按陕西。奏准整饬州县吏治腐败、官吏钻营等诸多弊端。十三年(1656),巡按山西,奏请革除晋省诸弊。寻因护解盐银至京事,被劾,免议。康熙三年(1664),迁顺天府府丞。十七年(1678),迁通政使。十九年,授左佥都御史,迁奉天府尹。二十二年(1683),擢刑部右侍郎。二十九年(1690),授佐领。次年,擢工部尚书。旋因疏浚京城河道浮估,降级休致。
东汉安帝永初元年(107),汉遣王弘发金城、陇西、汉阳羌征西域。羌人惧运屯不还,行至酒泉叛散。汉出兵截击,或覆其庐落。于是湟中勒姐、当煎等羌起兵反抗,陇西塞外先零羌别部首领※滇零与钟羌攻陇西,阻塞陇道
东汉时匈奴左右贤王、左右谷蠡王四种官职的总称。《后汉书·南匈奴列传》:“其大臣贵者左贤王,次左谷蠡王,次右贤王,次右谷蠡王,谓之四角。”为单于下职位最高者,辅佐单于,执掌军政事务。均由单于子弟担任。其
河流名。蒙古语意为黄水。也称白渠水。位于内蒙古中部,发源于凉城县蛮汉山,流经呼和浩特,入土默特左旗,汇于大黑河。明清时期为蒙古土默特游牧之地。
1900—1940民国时期新疆进步民族上层。哈萨克族。新疆阿勒泰人。出身于贵族世家,年青时就读于省会迪化(今乌鲁木齐)蒙哈学堂,开始接触进步思想。1927年被杨增新任命为福海县知事(县长)。1933年
书名。清代严如煜撰。18卷。记述四川、陕西、湖北三省交界之山区风土、道路、险要、民食、物产、军备等情况。此地古为巴、氐等族聚居区。所记资料可供研究当地各族及其先民历史递嬗关系的参考。有道光二十年(18
我国云南省维西县部分地区曾使用过的一种表音音节文字。由维西傈僳族老农民汪忍波于20世纪20年代初创制,故又称汪忍波傈僳文。这种文字一个形体用一个音节表示,相同的音用相同的形体表示。从文字的结构看,笔画
吐蕃赞普。《唐书》作鹘提悉勃野。传说为吐蕃第一位赞普(王)。《德乌佛教史》文称其为“突显王”(即突然显现之王)。据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载,系天神墀端茨之子,从天而降,被雅隆部落奉为“六牦牛部”之王。说其出
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官署名。参见“松潘等处安抚司”(1298页)。
辛亥革命志士。字仁寿。四川巴县(今属重庆市)人。回族。清末秀才。热心伊斯兰教事务,曾被推为县伊斯兰教协会会长。精医术,以医为业。辛亥革命前,参加同盟会。1911年武昌首义后,重庆同盟会起而响应,11月
1290—1364元代乌思藏著名学者,藏传佛教布鲁派(亦称夏鲁派)创始人。一作布敦,元代文献作卜思端。藏地方之夏卜麦人。幼年在当地出家,从噶举教派上师学法,取得成就,更兼学噶当教派、萨迦教派等显密教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