骆王
骆越人首领。参见“骆越”(1782页)。
骆越人首领。参见“骆越”(1782页)。
见“广惠寺”(132页)。
1798—1845清代侗戏创始人。贵州黎平县腊洞人。侗族。自幼启蒙识字,人称“土秀才”。后参加“老人议事会”,成为乡老。因受汉族戏曲影响,立志为侗族人民创立侗戏。30岁以后闭门谢客,潜心钻研侗歌。三年
见“铁木儿塔识”(1880页)。
见“图墨德达尔罕岱青”(1439页)。
唐代在西域地区建立的羁縻机构。高宗龙朔元年(661)以吐火罗国所治遏换城(又称阿缓城,位于今阿富汗北部)置,以其王叶护为都督,职位世袭。下辖蓝氏、大夏、汉楼、弗敌、沙律、妫水、盘越、忸密、加倍、粟特、
1632—1686清朝大臣。满洲正黄旗人。伊尔根觉罗氏。由官学生授鸿胪寺赞礼郎,累迁吏部员外郎、郎中、兵部督捕理事官。康熙八年(1669),授秘书院学士。十一年(1672),擢工部侍郎。十二年,授陕西
藏语音译。意为“田官”,又可译作“营田使”或“土地长官”。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。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、统计、划分、分配及谷物征收等。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。
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。又称都管伯克、都观伯克。“都官”,维吾尔语,意为“公署”。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、记档、公物的分散、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定为六七品。光绪十三年(1
见“答里山卫”(2239页)。
明代西藏地方官员。藏族。15世纪人。属聂谿卡家族。被帕竹阐化王查巴坚赞委任为乃乌宗本(相当今县长)。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(黄教)创始人宗喀巴师徒为其根本上师,曾助缘兴建吉祥哲蚌寺,力助举行拉萨传招大法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