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蜡田
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。亦称香烟地。始于明朝。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。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,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,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,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,故名。此租为定额租,无论收成丰歉,乃至歇地,均须按规定数量交租。此外,佃户还要额外交纳饲草与菜籽油。
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。亦称香烟地。始于明朝。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。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,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,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,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,故名。此租为定额租,无论收成丰歉,乃至歇地,均须按规定数量交租。此外,佃户还要额外交纳饲草与菜籽油。
十六国时期丁零所建翟魏政权君主魏天王翟辽年号。388—391年,凡4年。
见“大策凌敦多布” (100页)。
唐代室韦诸部之一。一作黄头部。《旧唐书》等只泛称诸部“并在柳城郡(治今辽宁朝阳市)之东北”数千里,该部位于※岭西室韦之东南,无详址,故所在无定论,约有6说:一说约以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为中心,散居
?—约1365元朝宗室。又译宽彻不花。蒙古孛儿只斤氏。※忽必烈孙,镇南王※脱欢子。泰定三年(1326),封威顺王,镇武昌。致和元年(1328),应怀王图帖睦尔召,还京,翊戴怀王(文宗)即汗位,后还镇。
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。又称丹津班珠尔多仁。藏族。出身西藏大世家,※康济鼐侄,多仁班智达之子,妻为八世达赖之妹。任噶伦。乾隆五十三年(1788),照其他噶伦例,赏给“札萨克”名号。同年,廓尔喀(今尼泊尔
?—407十六国时期鲜卑多兰部首领。又作没奕干。为本部帅,率众驻牧高平川(今宁夏境内黄河支流清水河),故又称高平鲜卑。东晋穆帝升平四年(360),领众数万降前秦,被苻坚徙置于塞外,封安定北部都尉。孝武
见“霍集占”(2548页)。
西夏碑刻。西夏崇宗天祐民安五年(1094)建于凉州(今甘肃武威)大云寺内。碑高2.5米,宽0.9米。碑文两面,阳刻西夏文,碑额篆书,正文楷书28行,行65字;阴刻汉文,碑额篆书,正文楷书26行,行70
土族语音译,意为“蒙古人”。青海省互助、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。参见“土族”(63页)。
见“屈出律”(1546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