飒秣建
见“康国”(2100页)。
见“康国”(2100页)。
?—310十六国时期汉国(前赵)王子。新兴(治今山西忻县)匈奴人。汉国创建者※刘渊子。河瑞元年(309),封鲁王。次年,父临终前,委为尚书令,受遗诏辅政。与齐王刘裕、北海王刘乂并称“三王”,总强兵于内
见“捕喝”(1854页)。
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。一译罗卜札。※达瓦齐长子。乾隆二十年(1755)受清军追击,随父自格登山(今新疆昭苏县境)逃奔乌什,被乌什伯克霍集斯擒执,献于清,遂落籍北京。授公品级,赐乾清门行走。二十四年(
书名。内蒙古地方志之一。由该县县长、蒙古族吴椿令主编。1935年2月组织本县人员编纂。主要内容:县沿革、行政、区划、机构、城镇、风俗、户口、财政、金融、司法、教育、卫生、交通、农业、林业、商业、社会事
赫哲族民间抒情乐曲。赫哲语音译。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。赫哲人常用此曲调即兴填词,用来歌颂美丽富饶的大自然,抒发对家乡山水、物产、风光的热爱情感。
?—577北魏、东魏、北齐大臣。河南洛阳人。鲜卑元氏(拓跋氏)。※拓跋什翼犍五世孙,大司农卿元永子。少工骑射,善于事人。初为尔朱荣大将军府长流参军,加宁远将军,转大丞相府长流参军。袭父爵为代郡公,加前
1846—1912清代藏族高僧。出生于德格达曲之亚曲丁穷地方。6岁随父与舅父学习写诵及计算,12岁入宁玛派寺院桑阿曲林为僧,18岁随舅父赴拉萨朝拜噶丹寺,后去霍扎喀曲等朝圣。返德格后以上师绛央钦则旺布
见“西宁办事大臣” (713页)。
由长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。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,随着宗法制的完善而确立。其目的在于解决统治阶级家族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分配,避免相互残杀和纷争。商、周两朝宗法之要义即区别嫡庶和长幼。皇后或元配夫
即“完颜奴申”(1151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