额桑
参见“藏币”(2567页)。
参见“藏币”(2567页)。
金大臣。女真族。必兰氏。贞祐(1213—1217)初,累官宁化州刺史。二年,迁同知真定府事,权河北、大名宣抚副使。三年,以保全赞皇县(今河北赞皇)功,遥授安武军节度使,改昭义军节度使,充宣抚副使。加授
即“巴补”(404页)。
见“者林山卫”(1349页)。
见“汪古”(1120页)。
解放前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。柯尔克孜语音译,意为“幼年订婚”。一般在儿童刚长至三四岁左右时,即由双方父母或氏族首领包办订婚。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送财物和牲畜做聘礼。解放后已逐步被淘汰。
参见“最玛”(2221页)。
见“耶律只没”(1308页)。
①见“耶律突吕不”(1327页)。 ②见“耶律海思”(1319页)。
清代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,号达赖乌巴什。蒙古族。博尔济吉特氏。顾实汗第四子。初被拜巴噶斯育为子,与鄂齐尔图车臣汗一同游牧于塔尔巴哈台。康熙十六年(1677),鄂齐尔图车臣汗为准噶尔部噶尔丹击败后,徙
见“凡察”(129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