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鲁河卫
见“阿里河卫”(1223页)。
见“阿里河卫”(1223页)。
哈萨克族三部之一。又称乌拉玉兹、乌拉玉斯(大玉兹)、大帐。 “大帐”或“大玉兹”,实际上势力较其余二部为弱。形成于哈萨克汗国时代。牧地主要分布于吹河、塔拉斯河流域及巴尔喀什湖南岸之七河地区。分辖乌孙、
见“阿旺成勒嘉措”(1244页)。
见“扯力克”(1054页)。
渤海王国置。为渤海十五府之一。因置于扶余族故地故名。领扶、仙2州。治扶州,故址在今吉林省农安县;也有认为在该省四平市西一面城古城,或说在怀德、梨树县一带,旧说在今辽宁开原县境或其以北地。辖境约有开原县
十六国时期汉(前赵)所设职官。刘聪即位后,于嘉平四年(314)定官制,实行“胡汉分治”,在皇帝兼大单于的最高权力之下,设左、右司隶,各领20余万户,每万户置1内史,凡43内史,按户统治汉人,共40余万
十六国时期鲜卑首领之一。为鲜卑大人。与裕苟、提伦各领一部,同居于六泉(位于高平川,即今宁夏境内黄河支流清水河)。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二年(387),为西秦乞伏国仁所破,归降,封建义将军、六泉侯,裕苟封建忠
晋代鲜卑叱卢部首领。见“叱卢”。(542页)。
见“碎叶水”(2351页)。
官署名。契丹灭亡前夕,保大三年(1123)正月,奚王回离保率军自南京(今北京)逃出,至箭笴山自立,称“奚国皇帝”,改元“天复”,分司建官,置奚、汉、渤海三枢密院。是年五月,回离保被杀,该政权瓦解。
见“耶律韩留”(1321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