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青裤瑶”(1280页)。
傣语音译,意为部落神、勐神(地方神)。云南西双版纳等地傣族原始鬼神崇拜中的部落保护神。各勐均有之。一般为本勐历史上英雄人物或部落酋长化身,也有来源于当地最古老的村寨神或历史上被战败者的首领。祭祀称“灵
清朝大臣。满洲镶红旗人。光绪十九年(1893),任安徽按察使,迁贵州布政使。二十年,署贵州巡抚。次年,实授。著有《吏治集事》。
西夏官位。西夏语音“写勒”,中书六大之一。位在第一。
苗族丧葬习俗。流行于贵州望谟县地区。苗语称“扎比里”。丧主办斋要在丧期13日之后举行或更晚一些时候,举行时姑、舅、婿及表亲等需送彩色纸扎物一套及米、酒、猪不等。如婿则送牛杀祭。丧主在堂屋摆木桌一张,上
即“撼合纳”(2550页)。
见“纳罗泼”(1270页)。
即“哈密”(1630页)。
旧时西藏门巴族、珞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※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。其范围略小于※措(区或乡),略似内地的乡、保。由原西藏地方政府设置,并设※定本或※根保管理全定事务。见“马尼岗六根卡”(185页)。
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,亦为地方政权名。元时,为十三万户府之一(《元史》作“帕木古鲁”)。至正二十五年(1365),顺帝封帕木竹巴地方政教首领章阳沙加监藏为灌顶国师,明承元制,洪武五年,(1372),仍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