阴凉河
即“锡伯河”(2363页)。
即“锡伯河”(2363页)。
匈奴官号。共八种,各分左右。即左右贤王、左右奕蠡王(汉代称谷蠡王)、左右於陆王、左右渭尚王(汉代称渐将王)、左右朔方王、左右独鹿王、左右显录王、左右安乐王,凡16等。为单于重要辅政之臣。皆由单于子弟充
京语音译,意为“大家的山林”。京族对村寨公有山林称谓。解放前京族地区的山林多为村寨公有,由“翁村”(村长)派专人看管,主要作修建“哈亭”(安设神位和祖先牌位的地方)之用,村民不得随意砍伐。
见“惕隐”(2104页)。
藏语音译,意为“人差”。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。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很少的※差巴(支差的人),又缺少劳力,支不起乌拉差役者,降为支此种差役,专门出人役,终年自带口粮,无偿为土
傣语音译。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市场主管官。负责管理市场及征收街税。地位次于“四大怀朗”(官名),为“八大卡贞”(官名)之一,在代表等级地位的※“田官等级”中,属“二十田级”,领有俸禄谷
见“室点密可汗”(1749页)。
记载羌族地区土司制度的碑刻。清咸丰三年(1853)九月二十四日,四川茂州直隶州汶川县(今四川汶川县)正堂奉上司批准同瓦寺土司十八寨及县绅士保甲公立。该碑详定瓦寺各项差役条规事项,具体规定各塘土兵每年应
渤海王国地方官。任铁州刺史。辽天显元年(926)一月,阿保机灭渤海国后,渤海一些州府纷纷举兵反辽。钧亦于七月率众起义。后遭辽大元帅耶律德光(后为辽太宗)攻,城破,起义失败。
吉林满族以旗内公产资助旗内学生求学的制度。因有是称。辛亥革命(1911)后,满族子弟入学人数比前减少,吉林满族立此制度,资助旗籍子弟出国留学或到北京等地读书。
见“达卢骨部”(731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