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康土知府
傣族土司。西汉为哀牢地,东汉属永昌郡。蜀汉、西晋为永寿县地,仍属永昌郡。唐南诏、宋大理属永昌府。元中统(1260—1264)初内附。至元十三年(1276)立镇康路军总管府,领三甸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改府,十七年改州。永乐二年(1404),遣官颁信符及金字红牌。七年(1409),以湾甸州同知曩光为知州。清末改为永康州。民国二年(1913)改置镇康县。今仍为云南镇康县。
傣族土司。西汉为哀牢地,东汉属永昌郡。蜀汉、西晋为永寿县地,仍属永昌郡。唐南诏、宋大理属永昌府。元中统(1260—1264)初内附。至元十三年(1276)立镇康路军总管府,领三甸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改府,十七年改州。永乐二年(1404),遣官颁信符及金字红牌。七年(1409),以湾甸州同知曩光为知州。清末改为永康州。民国二年(1913)改置镇康县。今仍为云南镇康县。
?—1219金大臣。本名六斤。益都(今山东益都县)猛安人。女真族。乌古论氏。初充习骑,历任近侍局直长、副使、左卫副将军。因受衮王完颜永成名马玉带,解职,起为蒲速碗群牧副使,累迁武宁军节度。泰和年间(1
?—1204?金大臣。本名阇母,字正臣。女真族。完颜氏。西南路世袭合扎谋克斜婆孙。有谋划,善骑射。正隆元年(1156),从军为谋克(百夫长)。大定(1161—1189)中,历常山簿、虹县令、虞王府掾、
经营印票生意的商号。清代蒙古王公札萨克向高利贷者借款,所出借据,盖有王公、旗署的官印,称为“印票”。经营此项生意的商号向借贷者赊销货物或借贷银两时,不由赊货或贷款者本人出借条或借据,而由旗的王公札萨克
见“耶律夷列”(1309页)。
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对禁忌日的总称。哈尼族忌日繁多,凡属“羊”日(有的地区还包括“虎”日)均为忌日,此外寨内死人,新户迁入,野兽进寨,水牛烂角,黄牛掉尾,猪在寨内生崽,狗在寨外产崽,狗爬上屋顶,寨内外发
?—1817清云南临安府纳更巡检司土司。哈尼族。嘉庆二十二年(1817),率子随清军前往镇压澜沧江以西※高罗衣(哈尼族)等领导的反对土司与清朝统治的各族人民起义,于逢春岭被义军击杀。
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。亦作轮管佐领。系由两姓或两姓以上所属人丁合编而成,佐领原非由一姓承袭,而是轮流执掌。《清通志》卷68载:“其户少丁稀,合编佐领,两三姓选为是官者,曰互管佐领”。互管佐领,八旗满
水族古老住房。一种井式草房。多用树桩、木柱筑成方形。顶上覆以杉木皮或茅草。今多用作牛棚、猪圈。与此相类之木皮房,水语称“昂牙刚”。在房之四周用杉木皮围上而成。今多不见使用。
见“绥可”的庙号(1970页)。
地名藏语音译。意为“土质良好之庄园”。亦称昔孜、桑主则、三竹节寨、夏雄甲姆。相传此庄园旧时属仁布宗管辖,称“昔卡桑珠则”;又传该地最初乃以寺庙为中心逐渐扩大形成,故又有“扎什伦布”之称。历为班禅额尔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