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定平定苗匪方略
书名。清代奕訢、朱学勤等奉敕修纂。40卷。成书于光绪二十年(1894)。内容叙述自咸丰五年(1855)五月二十六日始,至光绪七年(1881)止,贵州东南地区苗、侗等族反抗斗争,清军镇压过程以及有关奏章、谕旨和善后事宜等。是研究苗、侗等民族史的重要史料。为钦定平定七省方略之三,1968年,台北成文出版社辑入《中国方略丛书》。又有平定三州方略本,清李岷琛等编,名《平定贵州苗匪方略》。
书名。清代奕訢、朱学勤等奉敕修纂。40卷。成书于光绪二十年(1894)。内容叙述自咸丰五年(1855)五月二十六日始,至光绪七年(1881)止,贵州东南地区苗、侗等族反抗斗争,清军镇压过程以及有关奏章、谕旨和善后事宜等。是研究苗、侗等民族史的重要史料。为钦定平定七省方略之三,1968年,台北成文出版社辑入《中国方略丛书》。又有平定三州方略本,清李岷琛等编,名《平定贵州苗匪方略》。
元朝大臣。畏兀儿人。※合剌普华之孙。吉安路达鲁花赤偰文质之子。延祐二年(1315),第进士,与马祖常、欧阳玄等著名文士为同年。初任广东廉访佥事。至正(1341—1368)间,任吏部尚书。十年(1350
见“打郎”①②(428页)。
金、元地方政区名。婆娑,一作婆速,清文献作博索,皆音近唐地名“泊汋”,疑因近泊汋城而得名。治所在今辽宁丹东市东北20华里之九连城村古城(一作蒲石河口附近)。金初置统军司于此,天德二年(1150)改置总
部分怒族自称。参见“怒族”(1774页)。
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。简称青把都儿台吉。孛儿只斤氏。※俺答汗孙,※辛爱黄台吉第三子。与其兄五路把都儿台吉同驻牧于山西天镇以北,受明封为指挥佥事,在山西新平市口与明朝互市。子7。
藏语音译。意“草产”。指旧时西藏部分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划给各户※差巴使用且承担一定支差义务的天然草场。面积大小不等。由政府派人会同当地头人勘察划分,并登记造册,规定各户相应的支差义务。在各户草场间立界石
即指今“阿里三围”地区。详见“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”(355页)。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正统(1436—1449)后设。此卫《满洲源流考》所记与永乐四年(1406)八月设置之札木哈卫、五年正月设置之撒只剌河卫均称作色珠伦或色珠伦河卫。
书名。清富俊著。嘉庆四年(1799)成书。不分卷,列城池、官职、外藩、事宜、仓库、军台、卡伦、屯田、游牧、牧厂诸门。史料多取之档册,体例仿《新疆事宜》。是研究科布多地区部落、旗佐、驻防、屯牧配置的珍贵
?—1746清代傈僳族抗清首领。云南泸水秤戛寨人。乾隆十一年(1746),因不堪永昌府官吏和泸水六库白族段姓土司的压迫苛派,与排把、幸党等寨傈僳族密老五、欧傈僳集众数百进行反抗,以伏弩射伤团练。江外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