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拿木
见“白朗”(595页)。
见“白朗”(595页)。
见“西喇木伦河”(711页)。
?—1494明弘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。贵州都匀人。苗族。弘治五年(1492),自称都顺王,与苗民长脚等率众起义。攻都匀、清平(今凯里),继绝川滇交通。明贵州巡抚都御史邓廷钻(瓒)率兵8万镇压。七年,兵备
?—1172金大臣。本名撒曷辇,亦作撒合辇、撒改。又名乌古、大雅。上京(今黑龙江省阿城南白城)人。女真族。纥石烈氏。开元军节度使撒八之子。沉毅有谋略,娶梁王完颜宗弼女永安县主,深受宗弼钟爱。皇统(11
西夏官位。为皇帝之师。西夏文《官阶封号表》中在诸王位之下,中书、枢密位之上。有国师、德师,皆与上等司等位。西夏《天盛律令》载,国师之上还有上师。参见“官阶封号表”(1532页)。
壮族传统翻土工具。亦称脚犁,壮语称踏所。流行于广西壮族山区。为木架铁铧。犁架由扶手、犁杠、脚踏木组成,多为农民自制;铧口用生铁铸成或用熟铁打制,重约2斤。功效比牛耕低一至数倍,但适用于多石、巨根错节、
即“寻阁劝”(932页)。
元法令类编。已佚。《永乐大典》录有其文,见卷1595、卷14686至14695。卷1595《元漕运二》收录世祖至元三年(1266)至英宗至治三年(1323)有关漕运的规定;卷14686至14695收原
?—1817清朝将领。满洲镶黄旗人。富察氏。大学士※傅恒之子。自蓝翎侍卫累迁至正红旗满洲副都统、武备院卿,领内务府。乾隆四十五年(1780),入军机处行走,累迁户部尚书。五十二年(1787),随军渡海
元朝法酒。蒙古语音译。用以处死“犯人”。据叶子奇《草木子》记载,“法酒,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,名曰哈剌基”。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,色清如水,冬不结冰,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。有剧毒,“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”。
见“勒勒车”(1986页)。